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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杰特: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8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1-005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水环保”)37.22%股权,现中水环保为运营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高含盐废水处理
技术改造(结晶分盐)项目,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合计预计16,000万元,期限10年,
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中水环保股东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按照所持中水环保的股权比例为中水环保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按
照中水环保贷款融资数额的37.22%比例为该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的最高保证额度不超过
8,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根据中水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约定的金额确定。就前述
担保事宜,中水环保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鉴于公司持有中水环保37.22%股权并向中水环保委派董事,中水环保为本公司的联营企
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中水环保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持有中水环保37.22%股权并向该公司委派董事,中水环保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中水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登振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叁拾万柒仟肆佰(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21年4月6日
    住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快速路转盘东2公里路北(天河水务院内)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领域、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
设备制造和销售;工业含盐废水处理回用及零排放;海水淡化;安全饮水、给水和纯水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大气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工程设计与承包建设;托管运行;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性炭生产设备、活性炭投加过滤设备生产销售;环保系统设计控制
软件及程序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持有62.78%的股权,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37.22%的股权。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水环保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为10,530.74
万元,由公司与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和污水资源化
领域、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设备制造和销售等。
    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471.23
        总负债                                                                          400
        净资产                                                                    11,071.23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66.2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水环保是基于《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改造(结晶分盐)项目
社会资本合作(含项目设计、设备采购)项目》由公司及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天河水
务)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截止目前中水环保股东已合计向该公司缴付出资合计
10,530.74万元,中水环保具备履约能力。
    三、担保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中水环保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合计预计16,000万元,期限
10年,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中水环保股东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
公司、公司分别按照所持中水环保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按照中水环保
贷款融资数额的37.22%比例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的最高保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具
体担保金额根据中水环保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约定的金额确定。就前述担保事宜,中
水环保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保证合同。
    四、担保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
担保,且有反担保条件,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披露日,公司与中水环保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397.2068万元(未经审议),
为公司承接其高含盐废水处理技术改造(结晶分盐)项目社会资本合作(含项目设计、设备
采购)项目所致。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中水环保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天河水务按照持有中水环保股权比例共同提
供担保,并由中水环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宜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中水环保向金融机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其
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并由参股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运营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参股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运营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由参股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
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运营项目贷款提
供担保,并由参股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