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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杰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8-28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1-010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8
月16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34,499.6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027,805.14元(不
含增值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876,3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86,804,992.62元 ,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26,603,773.5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
币 160,201,219.03 元 , 扣 除 其 他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13,238,169.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46,963,049.5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960,000,000.00                   450,000,000.00
2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合计                                  1,100,000,000.00                 600,0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要,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963,049.53元,少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60,000万元。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将调整为全部用于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分配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960,000,000.00                    146,963,049.53
2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00.00                    0.00

合计                                  1,100,000,000.00                  146,963,049.5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84
号”《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34,499.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实际拟投资金额   截至2021年8月16日自筹资金   拟置换资金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146,963,049.53     23,034,499.64           23,034,499.64

   合计                   146,963,049.53     23,034,499.64           23,034,499.64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84
号”《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为3,027,805.14元(不含税),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审议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8月16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34,499.6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027,805.14元(不含增
值税)。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1]第ZG1178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8月16日止《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以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8月1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
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