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8
事前认可意见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并由参股公司为
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贺 芳 姜付秀 张克华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