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1-021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权秋红女士因公务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公司过半数董事 推选董事权思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及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231,147,78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480%。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227,238,945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91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 3,908,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6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3,908,83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63%。 2、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权秋红女士、张建飞先生、权思影女士、张磊先生、肖丹先 生、李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权秋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权秋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建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张建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权思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权思影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张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肖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肖丹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李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李键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 选举权秋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1.02 选举张建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1.03 选举权思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1.04 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1.05 选举肖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1.06 选举李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克华先生、贺芳女士、李存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张克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张克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贺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贺芳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存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李存慧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选举张克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2.02选举贺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2.03选举李存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和少真女士、万诗乐女士、张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和少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和少真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万诗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万诗乐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张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 意 股 份 数 : 231,138,2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张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 选举和少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3.02 选举万诗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3.03 选举张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3,899,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吕露兰律师、刘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 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