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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杰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0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2-011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
会〔2021〕1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而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10号)》、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公司按财会〔2020〕10号及财会〔2021〕9 号施行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明确规定“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
表数据相应调整。
   根据要求,公司按财会〔2021〕35号施行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新冠肺
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财政部于2021
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
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
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
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
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
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
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
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
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
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
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
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要求,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
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应调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
应的会计政策。
   (三)独立意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公司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