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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杰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芳2022-04-20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贺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会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亲自   委托出       缺                  亲自   委托出   缺

                          出席    席          席                  出席    席      席
 贺芳          1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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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
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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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见;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2021 年 3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独立意见;三、关于公司确认 2020 年度关联
                                                                            同意
   30 日        十七次会议      交易的独立意见;四、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日          十八次会议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为参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三、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
2021 年 8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四、关于募集资金分配      同意
   27 日        二十一次会议
                                及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

                                目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事项的

2021 年 9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   独立意见;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
                                                                            同意
   24 日        二十二次会议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
2021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第
                                立意见;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同意
 月 11 日        一次会议
                                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学习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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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协助公司
完成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作为审议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审
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
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重点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
       五、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前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
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
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
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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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七、其他事项
    1、2021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1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1 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在
2021 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贺芳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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