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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杰特: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经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
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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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半年度相关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   芳




      李存慧




      张克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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