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19-014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
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49,632,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37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49,63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37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0,062,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0,06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489%。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增加经营范围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 249,6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的有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的有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 20,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反对的有 11,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权的有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的有 249,6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的有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4%;弃权的有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 20,0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反对的有 11,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弃权的有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 249,61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的有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的有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 20,04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7%;反对的有 14,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弃权的有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焦克琳律师、田慧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