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0-021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2019年度
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
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
审计报酬合计为4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
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
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
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
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
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
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
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5)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
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2)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
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士宝、张霞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徐士宝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张霞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
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徐士宝,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 年起从
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
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
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
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
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霞,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
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3次 5次 9次 2次
自律处分 无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在进行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能够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
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2020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
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
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
过。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2、《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