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3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0-022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公司”)
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及实施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的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准则。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
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
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
间信息不予调整。
(六)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将现
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
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
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
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
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2、《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