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3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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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四、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
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度有关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薪酬方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现状及公司实际
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提出的该薪酬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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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
场价格,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向川、田阡、强力、王珏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