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珏)2020-04-23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本
人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王珏 9 2 7 0 0 否 6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
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
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追加闲
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019 年利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结构性
存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预计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
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 年 8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公司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19
年度,本人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
应职责,组织、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审
议,在协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及做出审慎的决策
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对于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必要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王珏)》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王珏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