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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5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0-050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或“公司”)

于2020年 6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紧急)。会议于 2020年 6月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

董事长严建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证监会最新再融资监管政策

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作部分调整,因此拟取消上述议案并不再提交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普通股股票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437.27万元(含90,437.27万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

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

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

“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
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
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

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

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

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

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
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

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

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

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

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

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

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

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

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

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

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
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

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

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

有权放弃配售权。公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和比例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

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过往收购交易

对应的交易对手业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券受托管理人;

    5、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修订本规则;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

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

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

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437.27万元(含90,437.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金
                                                                   额
       先进航空零部件智能互联制造基
 1                                    三角防务   128,043.99     90,437.27
       地项目
                       合计                      128,043.99     90,437.27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

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

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九)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

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
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在本方案有效期内本次

发行方案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则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

效期自动延续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相关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

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

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涉及有关本次发行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发行概况、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

融资计划的声明等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 意

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

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的持股5%股东及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承诺。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延期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

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2、《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