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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1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8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

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
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建亚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

份242,471,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348%。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42,471,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8.93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

表股份12,901,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038%。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2,901,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2.6038%。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

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42,470,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的有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12,900,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的有1,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42,470,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的有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12,900,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的有1,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42,470,8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的有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的有12,900,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的有1,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的有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焦克琳律师、张恒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