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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川)2021-04-15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本

  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强力     7        2          5          0       0           否            4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

  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

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职期间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 2019

年利润分配、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6 月 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方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取
消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延期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调

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之决议有效期、调整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行使职权,对于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必要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

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向川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