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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1-020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公司”)

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及实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 ),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

赁准则。

    (二)变更的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

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

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六)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

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

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2、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3、《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