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关于三角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角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西安三角防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31.82 元/股)的 130%(即 41.37 元/股),将
有可能触发“三角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告,明确披露是
否行使赎回权。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三角转
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1352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发行的可转债规模
为 90,437.27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9,043,727 张,期
限 6 年,存续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7 年 5 月 24 日。经深交
所审核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
上 市 交 易 ,可 转 换公 司 债 券简 称 为“ 三 角 转债 ” ,债 券 代 码为
“123114”。
根据相关规定和《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
“三角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7 年 5 月 24 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2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三角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
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
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31.82 元/股)的 130%(即
41.37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未来 15 个交易日内,公
司股票有至少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将满足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
是否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三角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
后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告,明确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敬请广大投资者
详细了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