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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角防务:中航证券与西部证券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3-01-0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联席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
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
号),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 “三
角防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
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部证券”)(中航证券、西部证券以下合称“主承销商”)作为三角防务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三角防
务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2022年12月2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1.59元
/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2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66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631.35万元,本次拟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4,777,255股(含64,777,255股)(为本次募集资
金上限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同时不超过5,000万股,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49,787,478股)。

    综上,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631.35万元,同
时不超过5,000万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000万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64,777,255股,未超过 5,000万股(含),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30%(即149,787,478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
量的7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名投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
行相关决议的规定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83,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44,339.6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655,660.38元。

    (五)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3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
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和核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分别于2022年2月21日、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预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预案(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修订稿)》等议案,并决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

                                  4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预案(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西安三角防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获得了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已履行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1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
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68名。前述68名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
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18名投资者,20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0家证券公司、
5家保险机构以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收市后前20大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
    在2022年12月1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2022年
12月22日9:00),新增69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名单如下:


                                   5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6               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浙江华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西安高新区创业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12     西安财金龙门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吴建昕
  15                         魏巍
  16            苏州国信钧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               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8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深圳同元和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4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上海戊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               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8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陕西人合互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陕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34            陕西方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          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6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              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0      南京凯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3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                       何慧清
50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   海南博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5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          贵州铁路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            广州鑫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              广东凯鼎投资有限公司
60          广东大兴华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              福建三松集团有限公司
64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5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6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67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69                        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19日
收市后至2022年1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及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上述137名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
围及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地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
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
主承销商共收到27份《申购报价单》。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
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
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
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缴
  序                                     申报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询价对象名称                                        纳保证
  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金
  1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96      10,000.00        是       是

                                           35.58      9,000.00
           南京凯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                                        33.58      9,0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32.59      9,800.00

           西安财金龙门成长股权投资合
  3                                        36.66      6,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
  4                                        38.69      15,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6      26,100.00      不需要     是

                                           8
                                   33.18   43,100.00

                                   32.48   56,500.00

6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51   6,000.00      是     是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
7                                  32.38   6,0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华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
8                                  33.02   6,000.00      是     是
     舟南湖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同元兴周创新创业投资合
9                                  33.53   6,500.00      是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0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32.18   6,000.00      是     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1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32.18   6,000.00      是     是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2   10,000.00

12              魏巍               32.02   20,000.00     是     是

                                   31.62   30,000.00

13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18   7,500.00    不需要   是

                                   36.00   6,000.00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
14                                 34.90   7,000.00      是     是
     汇精选五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99   10,000.00

                                   35.82   14,900.00

15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01   17,900.00   不需要   是

                                   31.61   20,900.00

1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1   44,400.00   不需要   是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
17                                 37.51   6,000.00      是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75   6,000.00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
18                                                       是     是
      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      31.60   10,000.00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1   9,600.00    不需要   是

                                   36.70   8,100.00

2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40   26,800.00   不需要   是

                                   33.55   36,400.00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11   6,000.00      是     是

                                   9
                                            32.88            6,200.00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2.42            7,900.00

                                            36.40            10,000.00

  23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6.20            12,000.00      是      是

                                            36.05            15,00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24     信建投定享财富贵宾2号单一资        35.11            6,000.00       是      是
                 产管理计划
                                            36.08            6,000.00
  2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2.08            11,200.00      是      是

                                            32.00            11,500.00
                                            34.35            12,400.00
  2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19            24,500.00    不需要    是

                                            32.39            32,200.00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7                                        32.13            10,000.00      是      是
                   合伙)

      经核查,陕西航天国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对象陕西国华融合
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为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投资者管理的产品,为认购邀请书发送
范围中确定的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
增的投资者范围内。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关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
格的确认原则,发行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
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66元/股,发行股数为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300万元。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1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970,885       99,999,989.10     6个月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2                                              4,456,327      149,999,966.82     6个月
                   (有限合伙)



                                            10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3                                              1,782,531     59,999,993.46     6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财金龙门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                                              1,782,531     59,999,993.46     6个月
                  (有限合伙)
  5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28,163     74,999,966.58     6个月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2,531     59,999,993.46     6个月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782,531     59,999,993.46     6个月
  8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456,327     149,999,966.82    6个月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1,782,531     59,999,993.46     6个月
                上汽投资-颀瑞1号
        南京凯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                                              2,673,796     89,999,973.36     6个月
                      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11                                              1,782,531     59,999,993.46     6个月
         定享财富贵宾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
 12                                              2,079,619     69,999,975.54     6个月
              五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61,972     267,999,977.52    6个月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83,897     123,999,973.02    6个月
 15                   魏巍                       2,970,885     99,999,989.10     6个月
 16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17,884     178,999,975.44    6个月
 1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5,059      17,000,285.94     6个月
                   合计                          50,000,000   1,683,000,000.00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17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
对象均在《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
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
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
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
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11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
基金及其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魏巍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2、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高端装备制造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财金龙门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1号、南京凯腾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五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备案手续。
    3、中信建投定享财富贵宾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资产
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公司,上述机
构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
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者中国证
监会进行了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需开展投资者


                                   12
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
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D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
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
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主承销商的投
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能力是否匹配
   1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2     陕西国华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有限合伙)
   3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企业(有限合伙)
   4     西安财金龙门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有限合伙)
   5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9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汽投资-颀瑞1号
  10     南京凯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伙)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定享财富贵宾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2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汇精选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五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魏巍                 普通投资者C5              是
  16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17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13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
定。

       (七)缴款及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7名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
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2]000977号),截至2022年12月27日12:00时止,中航证券收到
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683,000,000.00元。
     2022年12月28日,中航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主承销商承销费后的剩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2]000978号),截至2022年12月28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份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83,000,000.00元,扣除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1,344,339.62 元 ( 不 含 税 )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651,655,660.38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50,000,000.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1,601,655,660.38元。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
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14
    2022年8月3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94号),深交
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
于2022年8月4日进行了公告。
    2022年10月26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西安三角防
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
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进行了公告。
    2022年11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进行了
公告。
    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6号)和发
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意见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15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
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关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
金来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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