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公司”)
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
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
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
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