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5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
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
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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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三)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一致表示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
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研究,拟将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的津贴调整为 10.8 万元/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项议案是公司参照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
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本次调整有
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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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独立董事王雪女士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 2019 年
度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津贴的议案》。
三、关于 2019 年度独立董事王雪女士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雪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研究,拟将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的津贴调整为 10.8 万元/年,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项议案是公司参照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
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本次调整有
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 2019
年度独立董事王雪女士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 王雪 肖幼美
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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