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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
厦 10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征得各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股东大会并获取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以口头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人数 5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5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春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设立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张春杰先生、董事宋波先生、董事肖靖宇先
生、独立董事王雪女士四人组成,其中张春杰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独立董事王雪女士、董事长
张春杰先生;其中独立董事王雪女士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独立董事王雪女士、董事宋
波先生;其中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独立董事王雪女士、

董事肖靖宇先生;其中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为召集人。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届满止。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聘任肖靖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易红梅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欢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张春杰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
理工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硕士学位,工程师。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规划科副科长;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深圳市龙岗规划建筑设计院院长;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深圳市龙规院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从 2003 年 7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长。目前兼职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思实业”)
执行董事,深圳华邑大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规划学会常务理
事,深圳市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人大财经预算委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监督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春杰及张汉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远思实业间
接持有公司 2,822.19 万股,持股比例 35.2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宋波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硕士学位,工程师,注册规划师。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布吉管理所;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深圳市龙岗规划建筑设计院副院长;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深圳
市龙规院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7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董事。目前兼职深圳华邑大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土木建筑
学会理事,深圳市勘察设计学会理事,深圳市龙岗区六届人大代表,龙岗区第六

届人大代表委员会常务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波先生通过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 1,176.38 万股,持股比例 14.7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肖靖宇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城

市规划专业本科,长江商学院 EMBA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
册规划师。1999 年 3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深圳市龙岗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师、项
目负责人;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深圳市龙规院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
事、规划事业部负责人;2003 年 7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规划所所长、设计总监、
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深圳市远望实业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望实业”)执行董事,深圳华邑大成实业有限公司董
事,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广东省城乡规划行业专家库(第一批)专家,
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靖宇先生通过远望实业间接持有公司 264.68 万股,
持股比例 3.3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肖幼美女士: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班学历,
拥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1971 年 10 月至 1986 年 9 月任职于兰州石油化工机
械集团公司财务处,1986 年 9 月至 1989 年 5 月就读于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89 年 5 月至 2009 年担任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兼任中金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
前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金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小企业担保集团项目评审顾
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市人大计划预算
专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幼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5、王雪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0 年 9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大连港务局助工、工程师,1996 年 3 月至今任深
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副教授,管理学院交通研究中心主任,英国胡佛汉顿大学
访问学者。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民
革深圳市委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廉政监督员,深圳市交通
警察局廉政监督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6、易红梅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
会计师。1999 年至 2004 年历任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出纳、会计、
财务副科长,2005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出纳、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目前

兼任深圳华邑大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易红梅女士通过远望实业间接持有公司 2.86 万股,
持股比例 0.0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刘欢欢女士: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金融学专业。曾任职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18 年 03 月
至今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刘欢欢女士已于 2014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欢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33833211
    办公传真:0755-33832999
    电子邮箱:nlt@163.net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10 楼
    邮政编码: 5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