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
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6,694.3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5.6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
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16,698.70 16,698.70
2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2,722.13 21,123.09
3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0,132.05 2,643.9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500.00 7,500.00
合计 57,052.88 47,965.69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的情况
(一)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实现公司业务属地化,改善服
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项目,总投资 16,698.70 万元,主要用于分公司
设计平台的新建和改扩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区域布局的需要,公司拟调整“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中部
分设计平台的投入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投入计划调整前的情况
分类 分公司 建设周期(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北京分公司 1年 √
上海分公司 1年 √
陕西分公司 1年 √
改扩建的
南京分公司 1年 √
分公司
厦门分公司 1年 √
湖南分公司 1年 √
成都分公司 1年 √
重庆分公司 1年 √
湖北分公司 1年 √
东北分公司 1年 √
山东分公司 1年 √
新建的分 河南分公司 1年 √
公司 贵州分公司 1年 √
江西分公司 1年 √
广西分公司 1年 √
浙江分公司 1年 √
新疆分公司 1年 √
(2)调整投入计划的具体内容
第一、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
业务发展的需要,拟调整募投项目之“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中新建、改扩建分公司
的具体实施地点,不局限于原计划中实施地点的范围,具体实施地点由公司管理
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
第二、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设计平台建设项目”分公司建设周期为
三年,分三批(每批一年)进行建设,公司拟调整该实施计划,根据业务实际需
要,视情况调整部分设计平台的改扩建或新建的先后顺序。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调整募投项
目的投入计划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的表决情况以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基于公司目前的
发展速度,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在区域分布等方面的原投入计划已不
能满足各项目实施需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出于未来长远发展规划及区域布局的
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是根据当前市场环
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
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
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并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速度,募投项目(设计平台
建设项目)在区域分布、建设周期等方面的原投入计划已不能满足各项目实施需
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出于未来长远发展规划及区域布局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
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募投项目和募资资金规范
管理和使用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计划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
变更,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是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事
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