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公司”)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城市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66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6,694.3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5.6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 2019 年年度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965.69 减:截至期末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14,160.67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加:截至期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74.2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4,479.31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17,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517.05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截止日余额 帐号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用途 号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信息系统建设 1 337100100100241934 1,980,730.46 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设计平台建设 2 20000040547800028453922 4,439,800.42 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创新发展研究 3 73050122000215694 168,741,253.32 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中心建设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4 51950188000056036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 8,763.35 项目 南湾支行 合计 175,170,547.55 注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账户 73050122000215694 的余额 168,741,253.32 元,包含 定期存款。 注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75,170,547.55 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 发行费用 37.74 万元。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为人民币 6,122.8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 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76 号)。2019 年 5 月 27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22.86 万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22. 86 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17,000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 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 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城市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 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同时,经核查,新城市本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行健 方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965.6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160.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160.67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比例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已 变 调整后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行 性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 和超募资金投 更 项 资 总 额 累 计 投 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末累计实现 到 预 计 是 否 发 生 重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向 目(含 (1) 金额(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部 分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 否 2,643.90 2,643.90 2021 年 12 — — — 否 — — 0.00% 项目 月 31 日 设计平台建设 否 16,698.70 16,698.70 1,940.24 1,940.24 — — — 否 11.62% 见注释 项目 创新发展研究 否 21,123.09 21,123.09 4,720.43 4,720.43 2021 年 12 — — — 否 22.35% 中心建设项目 月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500.00 7,500.00 7,500.00 7,500.00 — — — 否 100.00% —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47,965.69 47,965.69 14,160.67 14,160.67 —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 小计 合计 — 47,965.69 47,965.69 14,160.67 14,160.67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 项目先期投入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122.8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6,122.86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置换。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1、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集资金用途及 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 去向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赎回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7000万元。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释:公司拟将现有分公司改扩建为设计平台,并新建 10 家分公司作为设计平台。各设计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在三年内分批进行建设,分批建设情况详见《公司招 股说明书》。第一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第二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第三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