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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王雪)2020-04-28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王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本着勤勉务实
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积
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
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9 年 5 月 13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独立董事王雪女士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12 月 15 日,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31 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主持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参
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定期财务报告、内控评
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
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切实履
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及其他适当的时
机,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的联系,针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沟通,并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始终坚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同时依法对
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
    3、2019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
构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雪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