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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9-01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城市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行健                  联系电话:0755- 25860644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   军                 联系电话:0755- 2586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
况                          的持续督导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是 否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 行
                                                                   及解决措
                                                             承诺
                                                                   施
一、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是         --
行动人张春杰及张汉荫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 、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    是         --
公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三、深圳市远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   是         --
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是        --
行动人张春杰及张汉荫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
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或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或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
计划,在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本公司或本人减持行
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方式进行。4、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
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
处理);如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在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总数的 5%。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发行
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
应的除权除息处理)。6、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
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五、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远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深圳市远      是     --
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
可以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3、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
权除息处理);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票总数的5%。4、本公司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
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六、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稳定股价的预      是   --
案承诺(具体内容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七、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IPO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八、董事张春杰、宋波、肖靖宇和高级管理人员宋波、肖靖宇、易       是   --
红梅关于IPO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九、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是     --
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     是    --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一、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春杰及张汉荫关于保护投资者     是    --
利益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二、董事(张春杰、宋波、肖靖宇、肖幼美、王雪)、监事(孟丹、 是   --
刘敏、李岩)、高级管理人员(宋波、肖靖宇、易红梅)关于保护投
资者利益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三、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股票被摊     是   --
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四、董事(张春杰、宋波、肖靖宇、肖幼美、王雪)、高级管理人   是    --
员(宋波、肖靖宇、易红梅)关于填补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十五、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是    --
致行动人张春杰及张汉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
承诺:未来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
案时,本公司或本人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王行健                   方 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