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8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10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8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
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 46,000 万元人民币,共计 460 万张。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票面利率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60%、第五年 2.50%、
第六年 3.00%。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1.18 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对象
(1)公司原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1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 A 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0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6,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68 元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125,0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即享有原股东优
先配售权的股本总数为 125,0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
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4,600,000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的 100.00%。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
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
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80 号),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议案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