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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2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肖幼美   王雪
                                                        2022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