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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城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3136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0,718,128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0.25%)的股东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远商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7,583,072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5.00%)。
    持有公司股份 22,028,794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4.52%)的股东深
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实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98%)。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望远商务、远方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0,718,128               20.25

   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2,028,794               14.52
    注 1:望远商务的股东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靖宇先生持股占比 15.68%,监事黄

皓先生持股占比 10.67%,监事孟丹女士持股占比 4.2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红梅女

士持股占比 0.17%。

    注 2:远方实业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波先生 100%持股的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望远商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减持总数不超过 7,583,072 股。远方实业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8%,减持总数不超过 3,000,000 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
调整。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远方实业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望远商务、远方实业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望远商务、远方实业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
会将持续督促股东望远商务、远方实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依
据减持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股东望远商务、远方实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