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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7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7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
年6月1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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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6)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财会
[2019]16 号 文 的 相 关 规 定 , 公 司 属 于 已 执 行 新 金 融 准 则 的 企 业 , 应 当 结 合 财 会
[2019]16 号文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关于修
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的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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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非自主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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