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7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
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作为唐源电气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
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
的控制。我们认为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
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三、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计划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唐龙
先生、周艳女士为上述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
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该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
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 建                    冯 渊                    傅 江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