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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国金证券关于唐源电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2-08-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唐源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源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较低风险的理财
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即是指在该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由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公司及子公司拟
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且
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额度有效期限
    该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授权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签署相关协
议等文件。

    二、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但
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使
得投资收益难以预期或存在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购买理财产品前:财务部在审慎分析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后,
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收益
相对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购买。
    2、理财产品购买后:公司财务部及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并跟踪理财产品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立刻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保荐机构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
产品是在满足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水平,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相关审核意见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及子
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
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
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符合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学军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会斌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