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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源电气: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胡伟)2023-04-27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起,担任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度的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2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应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9 次,实际参加 9 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
会 8 次,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任期内的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
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
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 三届 董
             2022 年 6
事 会第 一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0 日
次会议
第 三届 董
             2022 年 8
事 会第 四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8 日
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第 三届 董
             2022 年 8   立意见
事 会第 三                                                                   同意
             月 23 日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次会议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本人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等事项进
行了审阅,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
本人专业优势对每次会议审议事项都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发挥了作
为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
用参加董事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
行了了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内控管理、总体发展战略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
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2 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始终坚持谨慎、勤
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
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
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伟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