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唐源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学军 联系电话:028-8669015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会斌 联系电话:028-8669015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1 年年度跟踪报告、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再融资、并
购重组)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 股东金楚企业、陈悦、周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 股东唐源企业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瑞锋、
佘朝富、金友涛、杨频、魏益忠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的承诺
5. 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
是 不适用
减持意向的承诺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的措施及承诺
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是 不适用
份的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1.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 实际控制人陈唐龙、周艳关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
是 不适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 保 荐 代 表 人
无
变更及其理由
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整改
情况:
(1)具体情况: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
分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5 号”《关于对国金证
2. 报 告 期 内 中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你分
国证监会和本
所 对 保 荐 机 构 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
或 者 其 保 荐 的 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
公 司 采 取 监 管 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
措 施 的 事 项 及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
(2)整改情况: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已积极采取
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了深圳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
同时,对分公司合规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目前已按
照监管要求落实了员工营销行为监测、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等
方面的整改工作。
3. 其 他 需 要 报
无
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学军
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会斌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