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0-01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1,15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贝斯美 股票代码 30079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晓博 陈晓波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经十一路 2 号 经十一路 2 号 传真 0575-82738300 0575-82738300 电话 0575-82738301 0575-82738301 电子信箱 dongban@bsmchem.com dongban@bsmche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型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环保、高效、低毒农药二甲戊灵的原药、中间体、制 剂,是国内仅有的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全产业链生产研发能力的农药企业。同 时,公司依托研发创新,积极推动二甲戊灵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成功开 发了优秀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低成本全套合成工艺,并成功获得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 记。利用二甲戊灵副产物,公司有效开展了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等新型优质农药的全新低 成本合成工艺研发,致力于形成以二甲戊灵为主导,以甲氧虫酰肼、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 为辅助的独有的“1+3”核心产品布局,所有产品形成全产业链研发和生产。 二甲戊灵最初应用于棉花、玉米等旱田作物除草,随着使用成本的降低及对生态环保要 求的提高,二甲戊灵逐步扩大应用范围,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花生、大蒜、甘 蓝、白菜、韭菜、洋葱、烟草、姜等多种旱田及水稻旱育秧田。二甲戊灵凭借其安全、环保、 低毒等良好性能,对乙草胺、氟乐灵等选择性除草剂形成广泛替代,已经在欧盟、北美、日 本等发达地区大规模使用。在广阔的发展中地区,二甲戊灵的应用主要受制于其较高的市场 价格,经过以本公司为主要代表的企业的不懈努力,通过持续的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二甲戊 灵的生产成本得以大幅降低,直接促进了二甲戊灵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地区的推广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 、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为以4-硝等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和二甲戊灵制剂等产品为主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 (一)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公 司会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采用储备采购等措施,有效降低了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 来的影响。 (二)生产模式 公司采购核心原材料邻二甲苯后,先通过硝化反应生成 4-硝,再通过化学反应生 产出戊胺,最后加工成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 (三)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包括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公司生产的4-硝及戊胺等中 2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间体部分对外销售,部分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继续加工成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 后,再对外销售。公司针对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境内外市场制定不同的销售政策, 并针对不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1)国内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国内销售的产品主要有农药医药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由于不同产品 的下游客户不同,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或者与经销商合作的模式进行销售。中间体及二甲戊灵 原药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农药原药厂家、其他化工厂等,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二甲戊灵制剂由 于主要面对终端消费市场,终端客户较分散,公司采取国内农药行业的通行做法,即经销商 销售模式。公司对于经销商并没有特别的管理政策,对于其销售价格、销售区域的划分等均 无特别约定。 (2)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为4-硝等农药医药中间体、二甲戊灵原药以及制剂,出口的国家和 地区包括欧洲、美洲、巴基斯坦及印度,目前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境外新市场,包括澳洲及亚 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公司已经与境外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供销关系,由公司将上述产品直接销 售给境外的农药生产商,再由其进行进一步加工后进行销售。公司出口业务中,客户大部分 以信用证方式付款。 3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外部驱动因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积极发展安全、低毒、高效农药为公司业 务较快增长提供了外部需求环境; 内在驱动因素:公司依托人才、技术、品牌等综合优势,公司已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这是公司市场份额实现持续增长的内在源泉。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 (1)农药巨头合作密切,制剂生产及新产品研发高度集中经过几十年的激烈竞争与兼并 重组,世界农药行业已呈现明显的寡头垄断格局。 经过几十年的激烈竞争与兼并重组,世界农药行业已呈现明显的寡头垄断格局。农药行 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业通过整合诞生了若干超级农化公司:先正达、拜耳、巴斯夫、陶氏杜邦、孟山都。上述跨 国公司合计占据了全世界80%的市场份额。这些企业主要专注于制剂生产及新产品的开发, 形成农药技术开发的垄断局面,从而进一步巩固其在全球农药市场的垄断地位。签署协议、 缔结合作关系和共同协作是农药巨头们最常见的战略措施,未来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和刷新这 一市场格局。 (2)农药原药产能向亚太及拉美地区转移 农药原药产能呈现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开始向亚太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转移。该种 转移主要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成本、环保政策要求存在差别而产生的。随着全球经济 一体化,世界农药市场已经逐步融为一体,全球农药生产向新兴国家转移趋势渐趋明显。各 大农药跨国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不仅将农药产能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也会选择与发展中国 家的一些在工艺、技术、环保、成本方面具有优势的农药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行相关 原药的采购。同时,农药市场的增长主要集中于以巴西、阿根廷为代表的拉美地区以及中国、 印度、亚太地区等新兴国家,进一步催生了本土农药企业的发展。此外,由于发达国家出台 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农药的环境相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美、欧、日 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药环保的法律法规后,促使这些地区的跨国农药企 业将其农药原药生产外包给亚太及拉美地区的厂家。 (3)环保、高效、低毒农药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农药行业的发展进入成熟阶段,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产能过剩等方面的突出 问题给农药的使用带来了巨大压力,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也对农药的生 物合理性和环境相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往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让位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将是大势所趋。 2、中国农药行业现状及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农药生产管理,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推动 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农药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整体上看,我国农药工业近年来的发 展呈现以下特点: (1)农药生产规模大幅增长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升级,农药开发向高效、低毒、低残 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留、高生物活性和高选择性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在整体技术水 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国农药行业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农药需求旺盛,使用量连年增长 目前世界人口已经超过72亿人,而中国人口也已超过14亿人。随着耕地面积的减少,人口 增长以及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如何环保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 粮食产出量,已经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突出难题。农药,特别是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 型农药对解决上述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3)以仿制药为主,生产性研发能力强,原创性研发能力弱 目前我国农药品种主要以仿制为主,农药企业在原研新品种上研发投入较少,制剂产品 的品牌档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要达到发达国家对农药产品的高标准,还需要不 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新产品的研发后劲。在环境与资源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国内农药市 场中还广泛存在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淘汰。从原药生产来看,目前国内只有少数企业能 够在个别农药产品生产中实现全连续化和自动化工艺,部分优秀的原药品种国内的产品还无 法获得欧美客户的认可,亟需加强合成技术和工艺的研究改进。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的 转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强,使得环保治理要求和力度日益提高。我 国积极响应全球对于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农业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历年 来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随 着农药使用及管理政策日趋严格,传统的高毒、低效农药将加快淘汰,以二甲戊灵为代表的 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环保农药成为行业研发重点和主流趋势,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 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缓控释剂等新剂 型加快研发和推广。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的推广将有效促进我国农药 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在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的同时降低对于环境的影响。 2、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必需品,需求比较稳定,刚性需求强,因此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属于 弱周期性行业。在未来几十年内,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同时人口 增长、消费升级、生物能源等因素促使粮食需求量不断增加,实现农业增产仍离不开农药、 化肥和先进种植技术的推广,因而,长期来看农药行业将处于稳定的上升通道。 3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目前产业链覆盖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拥有一套完整的科研 开发、中间体生产、原药合成及制剂加工体系。公司注重技术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 以合作开发为辅,并能够将科研成果持续转化成生产力。目前在农药医药中间体生产、 原药生产及制剂生产等各个环节,以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为支撑,公司生产的 二甲戊灵原药浓度及杂质含量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标准和要求,并在同类企业 中具有成本优势,从而具备成为跨国农药企业合格战略供应商的能力。 目前,公司年产能为“8,000 吨 4-硝基邻二甲苯、9,000 吨 N-(1-乙基丙基)-3,4- 二甲基苯胺和 4000 吨 2,3-二甲基苯胺”,位于二甲戊灵中间体行业前列。控股子公司 江苏永安是国内乃至亚太地区二甲戊灵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年产能为“二甲戊灵 95% 原药 12,000 吨、330 克/升乳油4000 千升”。 国际上主要有巴斯夫生产销售二甲戊灵制剂(其制剂品牌名为“施田补”),原药配套生 产能力约为20,000吨/年,是全球最大的二甲戊灵原药和制剂的生产商。巴斯夫二甲戊灵原药 几乎全部用于内部配套生产制剂,并不对外销售原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 494,091,971.03 465,221,707.76 6.21% 434,176,51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652,795.42 77,952,037.03 -18.34% 73,171,41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2,648,463.58 75,095,493.20 -29.89% 69,931,704.6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76,798.08 56,739,541.64 -20.38% -32,826,717.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6 -20.93% 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 0.86 -20.93% 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0% 15.50% -5.00% 17.32%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1,198,791,073.40 676,093,189.69 77.31% 604,501,21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8,434,546.01 541,804,150.59 84.28% 463,852,113.5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 97,460,858.74 191,556,841.81 85,392,809.64 119,681,46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52,830.67 20,862,979.25 12,433,551.12 12,103,43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294,449.12 20,040,321.07 11,772,802.68 2,540,890.7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66,561.30 83,955,153.53 -11,671,355.43 11,459,561.2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20,484 16,337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贝斯美投 境内非国有 资控股有限公 27.23% 32,983,722 32,983,722 法人 司 嘉兴保航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 10.18% 12,335,000 12,335,000 企业(有限合 法人 伙) 新余吉源投资 境内非国有 管理合伙企业 8.21% 9,945,000 9,945,000 法人 (有限合伙) 新余鼎石创业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业 7.51% 9,100,000 9,100,000 法人 (有限合伙) 苏州东方汇富 境内非国有 创业投资企业 3.22% 3,900,000 3,900,000 法人 (有限合伙) 新余常源投资 境内非国有 管理合伙企业 2.95% 3,575,000 3,575,000 法人 (有限合伙) 上海焦点生物 境内非国有 2.82% 3,420,000 3,420,000 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 宁波广意投资 境内非国有 管理合伙企业 2.73% 3,310,000 3,310,000 法人 (有限合伙) 宁波君安控股 境内非国有 2.72% 3,289,474 3,289,474 有限公司 法人 陈锦棣 境内自然人 2.49% 3,015,351 3,015,3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动的说明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7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2019年9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5日 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是公司发展的里程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 的知名度,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广大客户和供应商的信赖,为公司的进一步发 展壮大夯实了基础。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目标,积极拼搏,努力 开拓,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1%,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5.28万元。 2019年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行业龙头地位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公 司的环保型农药二甲戊灵原药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报告期二甲戊灵原药实现销售收入 3.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47%,二甲戊灵原药销售量达到8996.76吨,同比增长40.49%。 公司为持续扩大市场份额,二甲戊灵原药单价较上年有所下降,调价是公司采取的市场化策 略,2019年二甲戊灵原药国内市场售价处于历史低位。 报告期公司毛利率和净利润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和公司产品 价格有所调降,持续的环保投入和积极提升员工薪酬待遇。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有所调 降是公司具备二甲戊灵原药产能优势后,主动采取的市场策略。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看, 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续提升二甲戊灵原药市场份额是公司发展的既定战略。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提出并始终贯彻“产业聚焦、技术创新、安环保障、规范运 营”的宗旨,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的工艺优化,优化了高效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工 艺,为进一步工业化生产打下基础。 2019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2,947.54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5.97%。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专利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另外已申请并处于 专利受理期的专利7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6项。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 将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顺利通过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的复评。在技术研发方面获得的成绩,是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肯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通过“云之家”软件推动网络化办公,优化 内控管理流程,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公司持续对安全、环保进行投入,推进多项工艺改进, 从源头上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完善DCS自动化控制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伴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对低毒、高效、低残留的生态友好型农药品种的需求显著 增长,国际国内的二甲戊灵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顺应市场导向,国内农药行业正 处于供给侧结构化调整的进程中,公司将继续顺势而为、厚积薄发,不断扩大公司的业务和 产品布局,不断提高公司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占有率,从长远看,公司的盈利能力仍将不断提 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农药中间体 95,267,231.72 27,811,182.30 29.19% -24.92% -45.00% -10.66% 二甲戊灵原药 365,233,076.79 109,338,053.03 29.94% 30.47% 12.38% -4.82%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 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 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 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 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 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 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 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 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 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b)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c)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1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