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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鸡股份: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19-10-14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在本文中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
                     指
公司、锦鸡股份              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泰兴染化总厂         指     国营泰兴染料化工总厂

锦鸡有限、锦鸡染料   指     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锦云染料             指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锦汇化工             指     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泰兴市锦云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报告期内锦云染料的
锦云生物             指
                            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7 年底注销

实际控制人           指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赵卫国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曾
传化股份             指
                            用名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系
传化智联             指
                            公司股东

传化集团             指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传化智联的控股股东

珠海大靖             指     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上海兆亨             指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上海万芃             指     万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系上海兆亨的控股股东

                            泰兴市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
泰兴至远             指
                            平台

                            泰兴市至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
泰兴至臻             指
                            平台

中电信泰             指     泰州中电信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4,178 万股 A 股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4-5-1
国信证券、保荐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天健所、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启元所、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坤元公司、评估机构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5-2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表




                        4-5-3
4-5-4
二、股份公司设立前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1999 年 1 月,锦鸡有限成立

    1、泰兴染化总厂改制背景

    1997 年 9 月,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
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
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7 年 11 月 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苏发[1997]20 号《关于放开搞活我
省国有、城镇集体小企业的意见》,提出: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做到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允许企业根据走向市场、加快发
展的需要,灵活选择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1997 年 11 月 27 日,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泰委发
[1997]112 号《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文件,提出:为加快泰兴市企业改制步伐,根据中央、省和泰州市文件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股份制和股份
合作制为主导形式,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因企制宜,突出重点,整
体推进,规范运作,大力推进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加快
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上述背景下,泰兴染化总厂进行企业改制。根据泰染[1998]043 号《国营
泰兴染化总厂关于对外投资的请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产权改制改革
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厂资产状况,我厂选择以“增量扩股”的改制形式,即:以泰
兴染化总厂为投资主体,以总厂经过评估的部分国有资产作为投入,吸收本企业
职工股份 ,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2、泰兴染化总厂剥离部分资产投资设立锦鸡有限过程履行的程序

    根据《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泰
兴染化总厂与员工共同组建锦鸡有限时履行了以下相关程序:

    1998 年 12 月 8 日,江苏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会评(1998)第 197 号《资

                                     4-5-5
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1998 年 7 月 31 日,泰兴染化总厂资产(土地使
用权除外)评估值为 80,651,283.00 元,负债为 77,267,823.27 元,所有者权益为
3,383,459.73 元,并经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1998 年 12 月 16 日,泰兴市市属城镇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泰工企改
[1998]102 号《关于同意国营泰兴染化总厂对 102、103 分厂实行“增量扩股”改制
方案的批复》,同意泰兴染化总厂部分以“增量扩股”的形式进行改制,即将泰兴
染料化工总厂作为投资主体,将 102 分厂、103 分厂的全部资产经评估确认后作
为投入,同时募集职工股份,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1998 年 12 月 28 日,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泰国资企(1998)45 号《关
于同意国营泰兴染料化工总厂对外投资的通知》,同意泰兴染化总厂在落实银行
债权保全的情况下,以经评估的资产 67,571,546.47 元,负债 65,571,546.47 元,
即净资产 2,000,000 元对外投资,并吸收本企业职工股份,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
司,由泰兴染化总厂控股。

    3、锦鸡有限成立

    1998 年 12 月 24 日,锦鸡有限全体股东签订《投股协议书》,约定全体股东
投股设立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488 万元,其中:泰兴染化总
厂以部分资产出资,出资额为 200 万元;赵卫国等 30 名自然人出资 288 万元。
    1999 年 1 月 18 日,泰兴市财政局出具《企业改制财务调整报批表》,确认
划入新单位资产总计 67,571,546.67 元、负债总计 65,571,546.47 元、所有者权益
为 2,000,000.00 元。
    1998 年 12 月 29 日,江苏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会股验(1998)第 15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1998 年 12 月 28 日,锦鸡有限(筹)已收到股东
各方投入的资本 488 万元整。
    1999 年 1 月 20 日,锦鸡有限取得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 25304430-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住所泰兴市经济开
发区新港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吴国宾;注册资本 488 万元;经营范围为染料,
医药、染料中间体,化纤制品制造。
    锦鸡有限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4-5-6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泰兴染化总厂          200.00       200.00       40.98
 2               苏金奇              30.00        30.00        6.14
 3               赵卫国              15.00        15.00        3.07
 4               马立华              15.00        15.00        3.07
 5                潘勇               15.00        15.00        3.07
 6                张龙               15.00        15.00        3.07
 7               虞南良              10.00        10.00        2.05
 8               钱永章              10.00        10.00        2.05
 9               秦文华              10.00        10.00        2.05
10               孙文武              10.00        10.00        2.05
 11              卜仲华               9.00         9.00        1.84
12               王志春               8.00         8.00        1.64
13               肖仲贤               8.00         8.00        1.64
14                张俊                8.00         8.00        1.64
15               严保家               8.00         8.00        1.64
16               郭国明               8.00         8.00        1.64
17               卢余明               8.00         8.00        1.64
18                王明                8.00         8.00        1.64
19               封新华               8.00         8.00        1.64
20               丁爱民               8.00         8.00        1.64
21               杨继群               8.00         8.00        1.64
22               郭建民               8.00         8.00        1.64
23               肖晨辉               8.00         8.00        1.64
24               钱艺进               8.00         8.00        1.64
25               肖卫兵               8.00         8.00        1.64
26               朱国明               8.00         8.00        1.64
27                吴霞                8.00         8.00        1.64
28               吴大宏               8.00         8.00        1.64
29               吴玉生               8.00         8.00        1.64
30               倪朋正               3.00         3.00        0.61
31               王永康               2.00         2.00        0.41
              合计                 488.00       488.00         100

      4、锦鸡有限成立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情况

      (1)股东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数且登记的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不符

                                  4-5-7
    锦鸡有限成立时工商登记的股东为泰兴染化总厂和30名自然人股东,但实质
上锦鸡有限系由泰兴染化总厂与赵卫国、肖卫兵等700名职工共同设立。因实际
股东人数不符合《公司法》(1993年)“第二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
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规定,为顺利办理工商登记,锦鸡有限股东根据泰
委发[1997]112号《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工作的意
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如股东数超过50个,可按规定建立职工持股会,
由企业工会持股,以社团法人形式出资,也可以车间(分厂)为单位或自愿组合
推荐代表,以个人名义出资”的规定,将赵卫国、肖卫兵等30名自然人作为股东
代表进行了工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出资不足
    根据江苏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泰会股验(1998)第156号《验资报告》
锦鸡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88万元,泰兴染化总厂以经泰会评(1998)第197
号《评估报告》、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的200万元净资产投入;赵卫国等30
位自然人以197.8万元现金及从102、103分厂投入的净资产中带入的90.20万元应
付职工款合计投入288万元。但是,根据当时股东出资的有关文件,锦鸡有限成
立时,自然人股东实际出资金额为217.20万元(自然人股东未实际缴纳70.80万元,
2002年9月锦鸡有限相应调减了注册资本70.80万元),出资方式包括现金以及未
兑付工资等,锦鸡有限设立时实际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兴染化总厂               200.00             47.94
       2                  吴国宾                    3.00              0.72
       3                   潘勇                     1.50              0.36
       4                  马立华                    1.50              0.36
       5                  苏金奇                    1.50              0.36
       6                   张龙                     1.20              0.29
       7            其余 695 名员工       0.3×695=208.50(注)       49.98
                 合计                              417.20              100
    注:其余695名员工缴纳出资均为3,000元

    5、规范措施及有权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1)锦鸡有限成立后,考虑到锦鸡有限成立时存在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律规
定人数且登记的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无法对应等问题,为更好保护各股东利益,
                                       4-5-8
锦鸡有限于2003年2月在国有股权退出的同时,对员工持股进行了规范,回购了
当时所有自然人股东所持有锦鸡有限的股权。本次规范过程详见“二、股份公司
设立前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之“(二)2003年2月,锦鸡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第一次增资至616万元”之“2、本次股权变动的实际情况说明”之“(2)自然人
股东退出以及部分自然人股东对锦鸡有限重新投入充实资本”。
    (2)2017年2月,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江苏锦鸡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锦鸡股份前身锦鸡有限设立时
取得了当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且其设立行为不违反当时政府主管部门批
复内容,锦鸡有限设立合法、有效”。
    (3)2017年2月,泰兴市人民政府出具泰政字[2017]7号《关于确认江苏锦
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请示》,确认:“锦鸡股份及前身锦鸡有
限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含员工持股规范)、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等事项履行了
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4)2017 年 4 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2017]办函字 5 号,其认为,
锦鸡有限设立登记时,存在出资不实、存续过程中存在回购股权未办理减资手续
以及实际股东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等问题,但锦鸡有限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5)2017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苏政办函[2017]44号《关于确
认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确认:“锦鸡股份
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

    (二)2003 年 2 月,锦鸡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至 616 万元

    2003 年锦鸡有限回购全部自然人股东所持锦鸡有限股权,实质是锦鸡有限
对成立过程中瑕疵(股东人数超过法律规定人数且工商登记的股东与实际出资股
东无法对应以及自然人股东出资不足等瑕疵)的规范过程。本次股权变动中,因
国有股权退出、自然人股东退出和部分自然人股东对锦鸡有限重新投入充实资本
为交错进行,公司未单独就每一次股权变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是根据全部变
动完成后的股权结构一次性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动完成后的股权结构与前
次工商变更登记的差异为工商变更登记的内容。本次股权变更过程分为工商登记

                                  4-5-9
变动过程以及实际变动过程两部分,具体如下:

       1、本次股权工商登记变动过程

       2003 年 2 月 15 日,锦鸡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锦鸡有限注册资本增
至 616 万元,其中赵卫国增加 89 万元,肖卫兵增加 39 万元;原国有股本 200
万元以 64.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卫国、肖卫兵,其中赵卫国 46.64 万元,肖卫
兵 18.13 万元,赵卫国、肖卫兵分别承担 144 万元、56 万元的责任;吸收黄红英
等 15 位股东并同意虞南良等 18 位股东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股权转让。
       2003 年 2 月 20 日,赵卫国、肖卫兵与泰兴染化总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泰兴染化总厂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股权转让给赵卫国、肖卫兵,原股
金 200 万元,其中赵卫国 144 万元,肖卫兵 56 万元。双方协定转让价格为 64.75
万元,受让方按比例支付。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经江苏省泰兴市公证处(2003)
泰证经内字第 121 号《公证书》进行公证。

       2003年2月24日,虞南良等18人与马立华等20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虞南良等18人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合计154万元出资以15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
立华等20人,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人      转让金额(万元)      受让人       受让金额(万元)

                                                马立华             9.00
  1           虞南良           10.00
                                                肖卫兵             1.00
                                                黄红英             8.00
  2           钱永章           10.00
                                                 朱廉              2.00
  3           肖仲贤            8.00            叶春明             8.00
  4           卜仲华            9.00             潘勇              9.00
  5            张俊             8.00            丁武刚             8.00
  6           郭国民            8.00            李余生             8.00
  7           卢余明            8.00            李长春             8.00
  8           封新华            8.00            戴继群             8.00
  9           丁爱民            8.00            戴振苏             8.00
  10          杨继群            8.00            鞠苏华             8.00
  11          郭建明            8.00            焦新阳             8.00
  12          肖晨辉            8.00            王国民             8.00
                                                倪朋正             5.00
  13           张龙            15.00
                                                苏金奇            10.00

                                       4-5-10
  14           吴霞            8.00              戴建明           8.00
  15          吴大宏           8.00              吴新荣           8.00
                                                 封龙华           8.00
  16          秦文华           10.00
                                                  朱廉            2.00
                                                 胥旭升           8.00
  17          孙文武           10.00
                                                  朱廉            2.00
  18          王永康           2.00               朱廉            2.00
             合计              154.00             合计           154.00

       2003 年 2 月 26 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永会股验(2003)019 号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 2003 年 2 月 26 日,锦鸡有限已收到股
东赵卫国、肖卫兵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28 万元,其中赵卫国缴纳 89 万元,
肖卫兵缴纳 39 万元。
       2003 年 2 月 28 日,泰兴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锦鸡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616 万元,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锦鸡有限的股权
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册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资本比例%
   1                赵卫国             248.00     248.00         40.25
   2                肖卫兵             104.00     104.00         16.88
   3                苏金奇              40.00      40.00         6.49
   4                马立华              24.00      24.00         3.89
   5                潘勇                24.00      24.00         3.89
   6                王志春              8.00       8.00          1.30
   7                严保家              8.00       8.00          1.30
   8                王明                8.00       8.00          1.30
   9                钱艺进              8.00       8.00          1.30
  10                朱国民              8.00       8.00          1.30
  11                倪朋正              8.00       8.00          1.30
  12                吴玉生              8.00       8.00          1.30
  13                黄红英              8.00       8.00          1.30
  14                丁武刚              8.00       8.00          1.30
  15                胥旭升              8.00       8.00          1.30
  16                李长春              8.00       8.00          1.30
  17                李余生              8.00       8.00          1.30

                                        4-5-11
  18           叶春明             8.00         8.00          1.30
  19           戴建明             8.00         8.00          1.30
  20           王国民             8.00         8.00          1.30
  21           吴新荣             8.00         8.00          1.30
  22           焦新阳             8.00         8.00          1.30
  23           朱廉               8.00         8.00          1.30
  24           鞠苏华             8.00         8.00          1.30
  25           封龙华             8.00         8.00          1.30
  26           戴继群             8.00         8.00          1.30
  27           戴振苏             8.00         8.00          1.30
               合计              616.00       616.00          100

    2、本次股权变动的背景及情况说明

    锦鸡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在泰州市政府推进
市属企业“三置换一保障”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国有股权退出,第二是自然人股
东退出,第三是部分自然人股东对锦鸡有限重新投入充实资本。
    (1)国有股权退出
    ①国有股权退出的政策依据
    根据泰兴市人民政府泰政发[2002]50 号《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市属企业“三
置换一保障”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泰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产
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实施市属企业“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工作。
    ……
    三、工作重点
    1、置换职工身份,构建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置换职工身份是“三置换一保
障“改革的核心。要通过变更、解除、终止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或
提留职工生活补助费、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将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转换为以
劳动合同为基础的企业职工,改“企业人”为“社会自然人”,建立新型劳动关
系,形成企业自主用工、职工自主择业、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
    2、置换产权或股权,促进公有资本有序退出。置换企业国有、集体产权或
股权,是公有资本有序退出的重要突进,也是“三置换一保障”改革的重要环节。

                                 4-5-12
要通过产权出售、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期股设置等多种途径畅通公有资本退
出通道,促进公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有序退出,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并使股权向一人或少数骨干集结,将企业改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或私营企业。
    3、置换土地使用权,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置换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加快公有资本退出步伐,建立改革成本分摊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三置换一
保障”改革的基础和配套措施。要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将
原来行政划拨方式或租赁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改为以出让方式处置,使改制企
业真正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提供保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
体系,既是这次市属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的有力保证。
要通过全面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逐步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切实维护职
工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
    在上述政策文件的指导下,锦鸡有限实行“三置换一保障”改革工作,国有
股权转让并退出。
    ②资产评估
    2002 年 11 月 15 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泰永会评(2002)
09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2 年 9 月 30 日,锦鸡有限净资
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3,555,418.77 元。2003 年 1 月 24 日,
泰州市财政局出具泰财国资[2003]5 号《泰州市财政局关于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
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
    2003 年 2 月 9 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泰永会专审(2003)
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调整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2 年 9 月 30 日,
经调整后锦鸡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3,360,329.56 元,其中国有股权应享有的净资
产为 822,496.96 元。
    2003 年 2 月 20 日,泰兴市财政局以与赵卫国、肖卫兵签订的《产权出让合
同》确认了截至 2002 年 9 月 30 日锦鸡有限国有出资为 64.75 万元(以泰永会专
审(2003)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调整报告》所确认的国有股权应享有的净资
产 822,496.96 元为基础扣除部分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其他费用)。

                                  4-5-13
    ③国有股权转让并退出
    2003 年 2 月 20 日,泰兴市财政局与赵卫国、肖卫兵签订了《产权出让合同》,
同意由泰兴染化总厂以 64.75 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锦鸡有限股权转让给赵卫
国、肖卫兵。
    同日,泰兴染化总厂与赵卫国、肖卫兵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泰兴染化
总厂将持有的锦鸡有限的股权以 64.7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卫国、肖卫兵。
    根据上述《产权转让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涉及的
转让款留在锦鸡有限用于职工安置。
    2003 年 2 月,锦鸡有限回购了所有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锦鸡有限股权,其
中,回购的自然人股东赵卫国、肖卫兵所持有的锦鸡有限股权包括其从泰兴染化
总厂处受让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款及股权回购款抵消,赵卫国、肖卫兵不再就本次股权转让向
泰兴染化总厂、锦鸡有限支付转让价款。
    ④2017 年赵卫国、肖卫国向泰兴市国资委支付国有股权转让款及国有股持
股期间分红补偿
    2017 年 1 月,赵卫国、肖卫兵根据江苏省国资委意见并经泰兴市国资委同
意,另行向泰兴市国资委支付了 308.63 万元(含资金使用费)作为国有股权转
让补偿。支付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项目                               计算过程       内容
 锦鸡有限原始国有出资(万元)                                      A          200
                                                                                     注
 截至国有股权转让时点,锦鸡有限自然人股东实际出资(万元)          B        216.20
 截至国有股权转让时点,国有出资占比                          C=A÷(A+B) 48.05%
 泰永会评(2002)09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确认的截至评
 估基准日 2002 年 9 月 30 日,锦鸡有限净资产(不含土地使用         D         355.54
 权等无形资产)(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2 年 9 月 30 日,国有股权应享有的锦鸡有
                                                                E=C×D       170.85
 限净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万元)
 2003 年银行贷款 5 年以上基准利率(/年)                           F         5.76%
 资金使用费计算期间(2003 年至 2016 年)(年)                     G           14
 资金使用费(万元)                                           H=E×F×G      137.77
 赵卫国、肖卫兵支付的国有股权转让补偿(含资金使用费)            I=E+H       308.63
注:锦鸡有限成立时 700 名自然人股东实际出资 217.20 万元,锦鸡有限分别于 2001 年和 2002
年向 2 名自然人股东回购了其合计持有的 1 万元出资,因此,截止国有股权转让时点,锦鸡
                                        4-5-14
有限自然人股东实际出资为 216.20 万元。
    2017 年 3 月,根据江苏省国资委意见并经泰兴市国资委同意,赵卫国向泰
兴市国资委支付 18.23 万元,作为泰兴染化总厂持有锦鸡有限股权期间分红补偿
(含资金使用费)。
       (2)自然人股东退出以及部分自然人股东对锦鸡有限重新投入充实资本

    2003年2月,锦鸡有限于2003年2月回购了69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
216.20万元锦鸡有限出资(锦鸡有限成立时700名自然人股东实际出资217.20万
元,根据2名股东要求,锦鸡有限于2001年、2002年回购了该2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1万元锦鸡有限出资)以及赵卫国、肖卫兵从泰兴染化总厂处受让的锦鸡有限出
资。

    在锦鸡有限回购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同时,为了保证锦鸡有限的正常经营资金
需求,赵卫国、肖卫兵等56名自然人以赵卫国、肖卫兵等27名自然人的名义重新
向锦鸡有限投入616万元,以充实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卫国              赵卫国                  248.00         40.25
   2        肖卫兵              肖卫兵                  104.00         16.88
   3        苏金奇          苏金奇、肖仲贤               40.00          6.49
   4        马立华              马立华                   24.00          3.89
   5         潘勇                潘勇                    24.00          3.89
                      王志春、李华美、丁红兵、丁婉
   6        王志春    珍、陈民、熊亚云、王如萍、李       8.00           1.30
                         锦良、张书建、秦桂平
                      严保家、潘建荣、季志康、张新
   7        严保家                                       8.00           1.30
                                  兵
   8         王明                王明                    8.00           1.30
   9        钱艺进              钱艺进                   8.00           1.30
   10       朱国民              朱国民                   8.00           1.30
   11       倪朋正          倪朋正、倪秀兰               8.00           1.30
   12       吴玉生              吴玉生                   8.00           1.30
   13       黄红英              黄红英                   8.00           1.30
   14       丁武刚              丁武刚                   8.00           1.30
   15       胥旭升              胥旭升                   8.00           1.30
   16       李长春              李长春                   8.00           1.30

                                         4-5-15
  17     李余生               李余生                8.00      1.30
  18     叶春明               叶春明                8.00      1.30
  19     戴建明     戴建明、张国良、焦卫东          8.00      1.30
                  王国民、吴群林、张国良、王澄
  20     王国民                                     8.00      1.30
                            清、黄建兰
  21     吴新荣               吴新荣                8.00      1.30
                  焦新阳、吴峰、宋开梅、刘建忠、
  22     焦新阳                                     8.00      1.30
                              张绍琴
  23      朱廉                 朱廉                 8.00      1.30
  24     鞠苏华            鞠苏华、蔡俊国           8.00      1.30
                  黄建兰、管军林、王并、戴荷华、
  25     封龙华                                     8.00      1.30
                    王澄清、鞠宏建、郭银泉
  26     戴继群               戴继群                8.00      1.30
  27     戴振苏               戴振苏                8.00      1.30
                    合计                           616.00    100.00

    (3)工商登记情况

    前述国有股权退出、自然人股东退出和部分自然人股东对锦鸡有限重新投入
充实资本为交错进行,公司未单独就每一次股权变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是根
据全部变动完成后的股权结构一次性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动完成后的股权
结构与前次工商变更登记的差异为工商变更登记的内容。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锦鸡有限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股权代持相关情况及
解除情况,请见本确认意见之“四、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代持情况”。

    3、本次股权变动及增资过程中存在的瑕疵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自然人股权回购及股东重新出资过程中存在如下瑕疵: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1996】90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企业、
事业单位拥有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产权的,在出让其国有产权时,由该企业、
事业单位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后,向产权转让机构申请转让”。据此,
泰兴染化总厂转让其所持有锦鸡有限股权时应履行进场交易程序;

    (2)锦鸡有限在回购自然人所持锦鸡有限股权后未及时履行清算程序;

                                       4-5-16
    (3)股东重新对锦鸡有限出资过程中,实际出资股东人数超过当时《公司
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4、有权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

    (1)2017 年 2 月,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江苏锦鸡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确认:“锦鸡股份前身锦鸡染料设立
时取得了当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且其设立行为不违反当时政府主管部门
批复内容,锦鸡染料设立合法、有效;锦鸡染料员工持股清理建立在锦鸡染料以
及员工自愿基础上,锦鸡染料已向出资员工足额支付了退股款,……锦鸡染料历
史上员工持股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锦鸡染料国有股权转让不存在
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

    (2)2017 年 2 月,泰兴市人民政府出具泰政字[2017]7 号《关于确认江苏
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请示》,确认:“锦鸡股份及前身锦鸡
染料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含员工持股规范)、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等事项履行
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补缴了 2003 年国有股权转让款及相应的资金
占用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国有权益
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今后如因以上事项出现争议,由我市承担责
任并负责协调处理” 。

    (3)2017 年 4 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2017]办函字 5 号,其认为,
锦鸡有限设立登记时,存在出资不实、存续过程中存在回购股权未办理减资手续
以及实际股东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等问题,但锦鸡有限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4)2017 年 5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苏政办函[2017]44 号《关于
确认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确认:“锦鸡股
份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

    (三)2005 年 4 月,锦鸡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 5 日,锦鸡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戴振苏将其持有的 8
万元股权转让给戴继群,钱艺进将其持有的 8 万元股权转让给肖卫兵,丁武岗将

                                 4-5-17
其持有的 8 万元股权转让给赵卫国。上述转让价格均为 1 元/注册资本。

    戴振苏与戴继群、钱艺进分别与肖卫兵、丁武岗与赵卫国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股转转让对价均为8万元,

    2005 年 4 月 16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
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锦鸡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赵卫国             256.00          256.00       41.55
   2             肖卫兵             112.00          112.00       18.18
   3             苏金奇              40.00          40.00         6.49
   4             马立华              24.00          24.00         3.89
   5                 潘勇            24.00          24.00         3.89
   6             戴继群              16.00          16.00         2.60
   7             王志春              8.00            8.00         1.30
   8             严保家              8.00            8.00         1.30
   9                 王明            8.00            8.00         1.30
   10            朱国民              8.00            8.00         1.30
   11            倪朋正              8.00            8.00         1.30
   12            吴玉生              8.00            8.00         1.30
   13            黄红英              8.00            8.00         1.30
   14            胥旭升              8.00            8.00         1.30
   15            李长春              8.00            8.00         1.30
   16            李余生              8.00            8.00         1.30
   17            叶春明              8.00            8.00         1.30
   18            戴建明              8.00            8.00         1.30
   19            王国民              8.00            8.00         1.30
   20            吴新荣              8.00            8.00         1.30
   21            焦新阳              8.00            8.00         1.30
   22                朱廉            8.00            8.00         1.30
   23            鞠苏华              8.00            8.00         1.30
   24            封龙华              8.00            8.00         1.30
              合计                  616.00          616.00        100

    本次股权发生变动原因主要系戴振苏、钱艺进、丁武刚从锦鸡有限离职的同
时将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4-5-18
    (四)2006 年 1 月,锦鸡有限第二次增资,增资至 1,232 万元

    2005 年 12 月 28 日,锦鸡有限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16 万元增至
1,232 万元,增资的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追加,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2005 年 12 月 27 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永会股验(2005)110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2 月 27 日止,锦鸡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16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6 年 1 月 6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锦鸡有限注册资本变
更为 1,232 万元,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锦鸡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册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资本比例%
    1            赵卫国           512.00        512.00          41.55
    2            肖卫兵           224.00        224.00          18.18
    3            苏金奇           80.00          80.00          6.49
    4            马立华           48.00          48.00          3.89
    5             潘勇            48.00          48.00          3.89
    6            戴继群           32.00          32.00          2.60
    7            王志春           16.00          16.00          1.30
    8            严保家           16.00          16.00          1.30
    9             王明            16.00          16.00          1.30
   10            朱国民           16.00          16.00          1.30
   11            倪朋正           16.00          16.00          1.30
   12            吴玉生           16.00          16.00          1.30
   13            黄红英           16.00          16.00          1.30
   14            胥旭升           16.00          16.00          1.30
   15            李长春           16.00          16.00          1.30
   16            李余生           16.00          16.00          1.30
   17            叶春明           16.00          16.00          1.30
   18            戴建明           16.00          16.00          1.30
   19            王国民           16.00          16.00          1.30
   20            吴新荣           16.00          16.00          1.30
   21            焦新阳           16.00          16.00          1.30
   22             朱廉            16.00          16.00          1.30

                                  4-5-19
   23              鞠苏华          16.00          16.00           1.30
   24              封龙华          16.00          16.00           1.30
            合计                  1,232.00       1,232.00         100

    (五)2007 年 2 月,锦鸡有限第三次增资,增资至 1,848 万元

    2007 年 1 月 31 日,锦鸡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848
万元,由公司原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2007 年 2 月 1 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永会股验(2007)011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2 月 1 日止,锦鸡有限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616
万元。
    2007 年 2 月 2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848 万元,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锦鸡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赵卫国          768.00          768.00         41.55
   2               肖卫兵          336.00          336.00         18.18
   3               苏金奇          120.00          120.00          6.49
   4               马立华           72.00           72.00          3.89
   5                潘勇            72.00           72.00          3.89
   6               戴继群           48.00           48.00          2.60
   7               王志春           24.00           24.00          1.30
   8               严保家           24.00           24.00          1.30
   9                王明            24.00           24.00          1.30
   10              朱国民           24.00           24.00          1.30
   11              倪朋正           24.00           24.00          1.30
   12              吴玉生           24.00           24.00          1.30
   13              黄红英           24.00           24.00          1.30
   14              胥旭升           24.00           24.00          1.30
   15              李长春           24.00           24.00          1.30
   16              李余生           24.00           24.00          1.30
   17              叶春明           24.00           24.00          1.30
   18              戴建明           24.00           24.00          1.30
   19              王国民           24.00           24.00          1.30
   20              吴新荣           24.00           24.00          1.30
                                   4-5-20
   21             焦新阳             24.00             24.00           1.30
   22                 朱廉           24.00             24.00           1.30
   23             鞠苏华             24.00             24.00           1.30
   24             封龙华             24.00             24.00           1.30
               合计                 1,848.00          1,848.00         100

    (六)2007 年 2 月,锦鸡有限第四次增资,增资至 3,360 万元

    2007 年 2 月 4 日,锦鸡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以增资扩股方式吸收传
化集团为新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360 万元,增资的 1,512 万元由传化
集团以货币出资增加,占注册资本的 45%。
        2007 年 2 月 7 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永会股验(2007)013 号
《验资报告》,截止 2007 年 2 月 7 日,锦鸡有限已收到传化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 1,512 万元,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360
万元。
    2007 年 2 月 14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360 万元,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传化集团         1,512.00       1,512.00      45.00
     2                   赵卫国              768.00     768.00        22.86
     3                   肖卫兵              336.00     336.00        10.00
     4                   苏金奇              120.00     120.00         3.57
     5                   马立华              72.00       72.00         2.14
     6                       潘勇            72.00       72.00         2.14
     7                   戴继群              48.00       48.00         1.43
     8                   王志春              24.00       24.00         0.71
     9                   严保家              24.00       24.00         0.71
    10                       王明            24.00       24.00         0.71
    11                   朱国民              24.00       24.00         0.71
    12                   倪朋正              24.00       24.00         0.71
    13                   吴玉生              24.00       24.00         0.71
    14                   黄红英              24.00       24.00         0.71
    15                   胥旭升              24.00       24.00         0.71
    16                   李长春              24.00       24.00         0.71


                                    4-5-21
    17                 李余生               24.00     24.00         0.71
    18                 叶春明               24.00     24.00         0.71
    19                 戴建明               24.00     24.00         0.71
    20                 王国民               24.00     24.00         0.71
    21                 吴新荣               24.00     24.00         0.71
    22                 焦新阳               24.00     24.00         0.71
    23                  朱廉                24.00     24.00         0.71
    24                 鞠苏华               24.00     24.00         0.71
    25                 封龙华               24.00     24.00         0.71
                合计                     3,360.00    3,360.00       100

    本次传化集团进行增资背景系基于传化集团未来业务布局考虑,本次增资价
格为 2.4 元/注册资本,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2008 年 9 月,锦鸡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12 日,锦鸡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传化集团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
1,512 万元出资以 8,879.60 元的价格转让给传化股份,转让价格为 5.87 元/注册
资本,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7 年 12 月 4 日,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勤评报字[2007]19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0 月 31 日,锦鸡有限净资产评
估值为 232,147,991.21 元。
    2008 年 7 月 20 日,天健出具浙天会审[2008]2163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8
年 5 月 31 日,锦鸡有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11,875,632.96 元(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
    2008 年 8 月 22 日,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传化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约定: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锦鸡有限 1,512 万元出资以 8,879.6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传化股份。
    2008 年 9 月 29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传化股份            1,512.00       1,512.00       45.00
   2              赵卫国             768.00          768.00        22.86

                                   4-5-22
   3                 肖卫兵         336.00        336.00        10.00
   4                 苏金奇         120.00        120.00         3.57
   5                 马立华          72.00         72.00         2.14
   6                  潘勇           72.00         72.00         2.14
   7                 戴继群          48.00         48.00         1.43
   8                 王志春          24.00         24.00         0.71
   9                 严保家          24.00         24.00         0.71
   10                 王明           24.00         24.00         0.71
   11                朱国民          24.00         24.00         0.71
   12                倪朋正          24.00         24.00         0.71
   13                吴玉生          24.00         24.00         0.71
   14                黄红英          24.00         24.00         0.71
   15                胥旭升          24.00         24.00         0.71
   16                李长春          24.00         24.00         0.71
   17                李余生          24.00         24.00         0.71
   18                叶春明          24.00         24.00         0.71
   19                戴建明          24.00         24.00         0.71
   20                王国民          24.00         24.00         0.71
   21                吴新荣          24.00         24.00         0.71
   22                焦新阳          24.00         24.00         0.71
   23                 朱廉           24.00         24.00         0.71
   24                鞠苏华          24.00         24.00         0.71
   25                封龙华          24.00         24.00         0.71
              合计                  3,360.00      3,360.00       100
    本次股权转让系传化集团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规划考虑,将锦鸡有限股权转
让给其子公司传化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5.87 元/注册资本,系双方根据锦
鸡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10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并结合锦鸡有限截至 2008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情况进行确定。

    (八)2015 年 6 月,锦鸡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6 月 24 日,锦鸡有限股东会同意:吸收珠海大靖为公司新股东,同
意股东传化股份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 20%股权(672 万元出资)以 132,419,236
元的转让给珠海大靖;并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 5%股权(168 万元出资)以
33,104,809 元的价格转让给赵卫国等 24 名自然人。

    2015 年 6 月 24 日,传化股份与赵卫国等 24 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4-5-23
传化股份将 5%锦鸡有限股权转让给赵卫国等 24 名股东。
    2015 年 6 月 24 日,传化股份与珠海大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传化股份
将其持有的锦鸡有限 20%股权转让给珠海大靖。

    2015 年 7 月 23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公司领取了新的营业
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赵卫国             847.65      847.65        25.23
   2             传化股份            672.00      672.00        20.00
   3             珠海大靖            672.00      672.00        20.00
   4              肖卫兵             392.15      392.15        11.67
   5              苏金奇             125.19      125.19        3.73
   6              马立华             75.12       75.12         2.24
   7               潘勇              75.12       75.12         2.24
   8              戴继群             50.08       50.08         1.49
   9              王志春             25.04       25.04         0.75
   10             严保家             25.04       25.04         0.75
   11              王明              25.04       25.04         0.75
   12             朱国民             25.04       25.04         0.75
   13             倪朋正             25.04       25.04         0.75
   14             吴玉生             25.04       25.04         0.75
   15             黄红英             25.04       25.04         0.75
   16             胥旭升             25.04       25.04         0.75
   17             李长春             25.04       25.04         0.75
   18             李余生             25.04       25.04         0.75
   19             叶春明             25.04       25.04         0.75
   20             戴建明             25.04       25.04         0.75
   21             王国民             25.04       25.04         0.75
   22             吴新荣             25.04       25.04         0.75
   23             焦新阳             25.04       25.04         0.75
   24              朱廉              25.04       25.04         0.75
   25             鞠苏华             25.04       25.04         0.75
   26             封龙华             25.04       25.04         0.75
                   合计              3,360       3,360         100

    本次股权转让背景系传化股份基于其整体战略调整考虑,转让价格为 19.71
                                 4-5-24
元/注册资本,系各方协商确定。

    (九)2015 年 12 月,锦鸡有限第五次增资,增资至 5,307.16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锦鸡有限股东会同意吸收上海兆亨、许江波为公司股东,
会议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307.16 万元,增加的 1,947.16 万元由上海兆亨、
许江波、传化股份、珠海大靖以及赵卫国等自然人以股权出资的形式认缴。
    2015 年 9 月 22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审(2015)7064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锦鸡有限净资产(母公司口径)204,748,624.56 元。
    2015 年 10 月 21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5]552 号《泰
兴市泰兴锦鸡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锦鸡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 404,452,410.14 元。
    2015 年 9 月 22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审[2015]7063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锦汇化工净资产 129,205,150.32 元。
    2015 年 10 月 22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5]553 号《泰
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股东拟以拥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锦汇化工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49,418,126.26 元。
    2015 年 9 月 22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审[2015]706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锦云染料净资产(合并报表)280,438,782.81 元。
    2015 年 10 月 21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5]551 号《泰
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股东拟以拥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8 月 31 日,锦云染料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12,378,578.17 元。
    2015 年 12 月 3 日,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与锦鸡有限股东签署《增资合同》,
兆亨投资、许江波以其合计持有的锦汇化工 54%股权,传化股份、珠海大靖及赵
卫国等自然人以其合计持有的锦云染料 45.45%股权向锦鸡有限出资。
    2015 年 12 月 10 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锦鸡有限完成工商
变更手续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016 年 1 月 12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6]3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4-5-25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锦鸡股份已收到许江波、兆亨投资以其合计持有的锦
汇化工 54%股权,珠海大靖、传化股份和赵卫国等 24 名自然人以其持有的锦云
染料 45.45%股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9,471,645.57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03,190,206.29 元。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实际出资占注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册资本比例%
   1             赵卫国             1,134.43     1,134.43       21.38
   2            传化股份             899.31       899.31        16.95
   3            珠海大靖             899.31       899.31        16.95
   4             肖卫兵              524.82       524.82         9.89
   5            兆亨投资             435.25       435.25         8.20
   6             许江波              375.21       375.21         7.07
   7             苏金奇              167.55       167.55         3.16
   8             马立华              100.53       100.53         1.89
   9                 潘勇            100.53       100.53         1.89
   10            戴继群              67.02        67.02          1.26
   11            王志春              33.51        33.51          0.63
   12            严保家              33.51        33.51          0.63
   13                王明            33.51        33.51          0.63
   14            朱国民              33.51        33.51          0.63
   15            倪朋正              33.51        33.51          0.63
   16            吴玉生              33.51        33.51          0.63
   17            黄红英              33.51        33.51          0.63
   18            胥旭升              33.51        33.51          0.63
   19            李长春              33.51        33.51          0.63
   20            李余生              33.51        33.51          0.63
   21            叶春明              33.51        33.51          0.63
   22            戴建明              33.51        33.51          0.63
   23            王国民              33.51        33.51          0.63
   24            吴新荣              33.51        33.51          0.63
   25            焦新阳              33.51        33.51          0.63
   26                朱廉            33.51        33.51          0.63
   27            鞠苏华              33.51        33.51          0.63
   28            封龙华              33.51        33.51          0.63
              合计                   5,307.16     5,307.16       100
                                  4-5-26
    本次增资主要系基于延伸公司上游产业链、降低原材料获取价格以及优化公
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考虑。本次增资过程中,珠海大靖、传化股份和赵卫国等 24
名自然人以锦云染料股权增资的价格为 12.49 元/注册资本,许江波、兆亨投资以
锦汇化工股权增资的增资价格为 9.96 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价格均系在双方资
产评估及经审计净资产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三、股份公司成立后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2016 年 4 月,锦鸡股份成立

    锦鸡股份系由锦鸡有限整体变更而来,股改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改后注册资本 36,000 万。
    2016 年 2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6]46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426,969,153.27 元。
    2016 年 2 月 15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6]67 号《泰兴
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锦鸡有限的资产净额(相关资产减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价值为 656,188,011.46 元。
    2016 年 2 月 15 日,锦鸡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分配 2015 年
度现金股利 2500 万元;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江苏锦
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 2016 年 2 月 15 日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天健审(2016)466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母公司)人民币 426,969,153.27 元,扣除拟分配 2015 年度现
金股利 25,000,000 元后的剩余净资产 401,969,153.27 元进行折股,折合股本
360,000,000.00 元,剩余净资产 41,969,153.27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6 年 3 月 6 日,锦鸡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关于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股份
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
案。
    2016 年 3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6]5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3 日止,锦鸡股份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

                                    4-5-2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锦鸡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401,969,153.27 元(经审计
后净资产为 426,969,153.27 元,扣除拟分配现金股利 25,000,000.00 元后为
401,969,153.27 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 401,969,153.27 元折合股
本 36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41,969,153.27 元。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换领新的《营业执照》。锦鸡股
份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元)   持股比例%
    1                 赵卫国                   7,695.18        21.38
    2                珠海大靖                  6,100.30        16.95
    3                传化股份                  6,100.30        16.95
    4                 肖卫兵                   3,560.01        9.89
    5                兆亨投资                  2,952.40        8.20
    6                 许江波                   2,545.17        7.07
    7                 苏金奇                   1,136.55        3.16
    8                 马立华                    681.93         1.89
    9                  潘勇                     681.93         1.89
    10                戴继群                    454.62         1.26
    11                 王明                     227.31         0.63
    12                严保家                    227.31         0.63
    13                朱国民                    227.31         0.63
    14                倪朋正                    227.31         0.63
    15                吴玉生                    227.31         0.63
    16                黄红英                    227.31         0.63
    17                胥旭升                    227.31         0.63
    18                李长春                    227.31         0.63
    19                李余生                    227.31         0.63
    20                叶春明                    227.31         0.63
    21                戴建明                    227.31         0.63
    22                王国民                    227.31         0.63
    23                吴新荣                    227.31         0.63
    24                焦新阳                    227.31         0.63
    25                 朱廉                     227.31         0.63
    26                鞠苏华                    227.31         0.63
    27                封龙华                    227.31         0.63
    28                王志春                    227.31         0.63


                                   4-5-28
                 合计                          36,000.00         100

    (二)2016 年 12 月,锦鸡股份第一次增资,增资至 37,027.89 万元

    2016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泰州中电信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签署相关<增资协议>
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37,027.8945 万
元,本次增加的 1,027.8945 万股由中电信泰进行认购。

    2016 年 11 月 28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6]48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11 月 27 日,锦鸡股份已收到中电信泰缴纳的出资 42,928,870.00 元,
其中 10,278,945.00 元计入注册资本,32,649,925.00 元记入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锦鸡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 37,027.89 万元,具体股权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卫国                 7,695.18         20.78
    2               珠海大靖                   6,100.30         16.47
    3               传化股份                   6,100.30         16.47
    4                   肖卫兵                 3,560.01         9.61
    5               兆亨投资                   2,952.40         7.97
    6                   许江波                 2,545.17         6.87
    7                   苏金奇                 1,136.55         3.07
    8               中电信泰                   1,027.89         2.78
    9                   马立华                  681.93          1.84
    10                   潘勇                   681.93          1.84
    11                  戴继群                  454.62          1.23
    12                   王明                   227.31          0.61
    13                  严保家                  227.31          0.61
    14                  朱国民                  227.31          0.61
    15                  倪朋正                  227.31          0.61
    16                  吴玉生                  227.31          0.61
    17                  黄红英                  227.31          0.61
    18                  胥旭升                  227.31          0.61
    19                  李长春                  227.31          0.61
    20                  李余生                  227.31          0.61

                                   4-5-29
    21                     叶春明                     227.31               0.61
    22                     戴建明                     227.31               0.61
    23                     王国民                     227.31               0.61
    24                     吴新荣                     227.31               0.61
    25                     焦新阳                     227.31               0.61
    26                      朱廉                      227.31               0.61
    27                     鞠苏华                     227.31               0.61
    28                     封龙华                     227.31               0.61
    29                     王志春                     227.31               0.61
                    合计                             37,027.89             100

     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为 4.18 元/股,系中电信泰结合锦鸡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
基础上进行估值确定。

     (三)2016 年 12 月,锦鸡股份第二次增资,增资至 37,596.89 万元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增 资 扩 股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37,027.8945 万 元 增 至
37,596.8945 万元,本次增加的 569 万股,由泰兴至臻、泰兴至远以 2 元/股分别
认购 280 万股和 289 万股。

     2016 年 12 月 23 日,锦鸡股份取得泰州市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1283704004683N 的《营业执照》,锦鸡股份注册资本变更为 37,596.8945
万元。

     2017 年 4 月 12 日,天健所出具天健验[2017]24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止,锦鸡股份已收到泰兴至臻、泰兴至远缴纳的出资 1,138
万元,其中 56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6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锦鸡股份股本变更为 37,596.89 万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卫国                    7,695.18             20.47
     2                  珠海大靖                     6,100.30             16.23
     3                  传化股份                     6,100.30             16.23
     4                     肖卫兵                    3,560.01              9.47
     5                  兆亨投资                     2,952.40              7.85
     6                     许江波                    2,545.17              6.77
                                         4-5-30
    7                  苏金奇                1,136.55        3.02
    8              中电信泰                  1,027.89        2.73
    9                  马立华                 681.93         1.81
   10                   潘勇                  681.93         1.81
   11                  戴继群                 454.62         1.21
   12              泰兴至远                   289.00         0.77
   13              泰兴至臻                   280.00         0.74
   14                   王明                  227.31         0.60
   15                  严保家                 227.31         0.60
   16                  朱国民                 227.31         0.60
   17                  倪朋正                 227.31         0.60
   18                  吴玉生                 227.31         0.60
   19                  黄红英                 227.31         0.60
   20                  胥旭升                 227.31         0.60
   21                  李长春                 227.31         0.60
   22                  李余生                 227.31         0.60
   23                  叶春明                 227.31         0.60
   24                  戴建明                 227.31         0.60
   25                  王国民                 227.31         0.60
   26                  吴新荣                 227.31         0.60
   27                  焦新阳                 227.31         0.60
   28                   朱廉                  227.31         0.60
   29                  鞠苏华                 227.31         0.60
   30                  封龙华                 227.31         0.60
   31                  王志春                 227.31         0.60
                合计                         37,596.89       100
   泰兴至臻、泰兴至远系公司持股平台,本次增资主要系针对公司部分员工实
施股权激励,增资价格系在参考中电信泰入股价格的基础上确定。

四、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代持情况

   2003年2月,赵卫国、肖卫兵等自然人重新向锦鸡有限出资过程中,部分股
东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代持具体情况

    1、2003 年 2 月,股权代持设立

                                    4-5-31
   2003年2月,锦鸡有限在股东重新投入过程中,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具体代
持情况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名义出资额(万元)     实际出资人   实际出资额(万元)
                                             苏金奇            32.00
   1       苏金奇          40.00
                                             肖仲贤            8.00
                                             鞠苏华            7.00
   2       鞠苏华           8.00
                                             蔡俊国            1.00
                                             倪朋正            4.00
   3       倪朋正           8.00
                                             倪秀兰            4.00
                                             严保家            3.10
                                             潘建荣            2.00
   4       严保家           8.00
                                             季志康            2.00
                                             张新兵            0.90
                                             焦新阳            4.00
                                             吴   峰           1.00
   5       焦新阳           8.00             宋开梅            1.00
                                             刘建忠            1.00
                                             张绍琴            1.00
                                             王国民            3.00
                                             吴群林            2.00
   6       王国民           8.00             张国良            1.00
                                             王澄清            1.00
                                             黄建兰            1.00
                                             封龙华            3.10
                                             管军林            1.00
                                             王   并           1.00
   7       封龙华           8.00             戴荷华            1.00
                                             王澄清            1.00
                                             鞠宏建            0.45
                                             郭银泉            0.45
                                             戴建明            5.50
   8       戴建明           8.00             张国良            2.00
                                             焦卫东            0.50
                                             王志春            2.95
                                             李华美            1.00
                                             丁红兵            0.45
                                             丁婉珍            0.45
   9       王志春           8.00             陈   民           0.45
                                             熊亚云            0.45
                                             王如萍            0.45
                                             李锦良            0.45
                                             张书建            0.45
                                   4-5-32
                                              秦桂平            0.90

    2、2004 年 1 月,显名股东王志春受让对应隐名股东出资额

    2004年1月,王志春受让其代持的9名隐名股东所持的合计5.05万元出资额,
受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并支付了相应分红。本次受让完成后,锦鸡有限股东股
权代持情况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名义出资额(万元)     实际出资人   实际出资额(万元)
                                              苏金奇            32.00
   1       苏金奇           40.00
                                              肖仲贤            8.00
                                              鞠苏华            7.00
   2       鞠苏华            8.00
                                              蔡俊国            1.00
                                              倪朋正            4.00
   3       倪朋正            8.00
                                              倪秀兰            4.00
                                              严保家            3.10
                                              潘建荣            2.00
   4       严保家            8.00
                                              季志康            2.00
                                              张新兵            0.90
                                              焦新阳            4.00
                                              吴   峰           1.00
   5       焦新阳            8.00             宋开梅            1.00
                                              刘建忠            1.00
                                              张绍琴            1.00
                                              王国民            3.00
                                              吴群林            2.00
   6       王国民            8.00             张国良            1.00
                                              王澄清            1.00
                                              黄建兰            1.00
                                              封龙华            3.10
                                              管军林            1.00
                                              王   并           1.00
   7       封龙华            8.00             戴荷华            1.00
                                              王澄清            1.00
                                              鞠宏建            0.45
                                              郭银泉            0.45
                                              戴建明            5.50
   8       戴建明            8.00             张国良            2.00
                                              焦卫东            0.50

    3、2007 年 2 月,锦鸡有限增资,代持出资同比例转增

    2007年2月,锦鸡有限以未分配利润转增,代持出资同比例增加,本次增资
                                    4-5-33
后,股东代持情况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名义出资额(万元)        实际出资人    实际出资额(万元)
                                                  苏金奇            108.00
  1         苏金奇          120.00
                                                  肖仲贤            12.00
                                                  鞠苏华            22.50
  2         鞠苏华          24.00
                                                  蔡俊国             1.50
                                                  倪朋正            18.00
  3         倪朋正          24.00
                                                  倪秀兰             6.00
                                                  严保家            16.65
                                                  潘建荣             3.00
  4         严保家          24.00
                                                  季志康             3.00
                                                  张新兵             1.35
                                                  焦新阳            18.00
                                                  吴   峰            1.50
  5         焦新阳          24.00                 宋开梅             1.50
                                                  刘建忠             1.50
                                                  张绍琴             1.50
                                                  王国民            16.50
                                                  吴群林             3.00
  6         王国民          24.00                 张国良             1.50
                                                  王澄清             1.50
                                                  黄建兰             1.50
                                                  封龙华            16.65
                                                  管军林             1.50
                                                  王   并            1.50
  7         封龙华          24.00                 戴荷华             1.50
                                                  王澄清             1.50
                                                  鞠宏建            0.675
                                                  郭银泉            0.675
                                                  戴建明            20.25
  8         戴建明          24.00                 张国良             3.00
                                                  焦卫东             0.75

      4、2016 年 4 月,锦鸡有限整体变更为锦鸡股份,代持出资同比例增加

      2016年4月,锦鸡有限整体变更为锦鸡股份,代持出资同比例增加,整体变
更后,股东代持情况如下:
 序号      名义股东   名义持股数(万股)       实际股权结构   实际持股数(万股)
  1         苏金奇         1,136.55               苏金奇           1,055.15

                                      4-5-34
                                              肖仲贤          81.40
                                              鞠苏华          217.14
   2         鞠苏华         227.31
                                              蔡俊国          10.17
                                              倪朋正          186.61
   3         倪朋正         227.31
                                              倪秀兰          40.70
                                              严保家          177.45
                                              潘建荣          20.35
   4         严保家         227.31
                                              季志康          20.35
                                              张新兵           9.16
                                              焦新阳          186.63
                                              吴   峰         10.17
   5         焦新阳         227.31            宋开梅          10.17
                                              刘建忠          10.17
                                              张绍琴          10.17
                                              王国民          176.45
                                              吴群林          20.35
   6         王国民         227.31            张国良          10.17
                                              王澄清          10.17
                                              黄建兰          10.17
                                              封龙华          177.47
                                              管军林          10.17
                                              王   并         10.17
   7         封龙华         227.31            戴荷华          10.17
                                              王澄清          10.17
                                              鞠宏建           4.58
                                              郭银泉           4.58
                                              戴建明          201.87
   8         戴建明         227.31            张国良          20.35
                                              焦卫东           5.09

       (二)规范措施

       2017 年 5 月,苏金奇等 8 名显名股东与对应隐名股东签署了《股份代持解
除协议》,由 8 名显名股东受让对应隐名股东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3.34
元/股,并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款,涉及的个税已完成缴付,至此,锦鸡股份
及其前身锦鸡有限存在的股权代持已全部解除。

       (三)代持解除过程未侵犯原股东利益,不存在纠纷

       本次代持解除中,股权转让价格参考最近机构股东中电信泰增资价格进行定
                                     4-5-35
价,价格确定合理公允,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相应的
股权转让款已完成支付,未侵犯原股东利益,不存在纠纷。




                                4-5-3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
                     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认真阅读了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
变情况的说明,确认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赵卫国                   肖卫兵                戴继群


吴建华                   许江波                周靖波


郑梅莲                   谢孔良               沈日炯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罗巨涛                   李诗怡               吴杰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红英                   吴玉生            戴仲林


肖建                     苏金奇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