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0-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锦鸡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
内审部等部门人员的沟通交谈,查阅了锦鸡股份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
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
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截止披露 2019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发 日已发生 实际发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金额 生金额
H酸 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 - 1,077.07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防尘剂 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400 61.02 353.43
料
消泡剂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100 21.24 51.08
向关联人 氨基 C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
市场价格 20 - 6.15
销售商品 酸、J 酸 公司
(二)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人 实际发 预计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1
类别 容 生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无棣科亿化工
H酸 1,077.07 5,000,00 6.4% -78.46%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 浙江传化工贸
防尘剂 353.43 400.00 93.91% -11.64%
料 有限公司
传化智联股份
消泡剂 有限公司 51.08 60.00 68.84% -14.87%
向关联人 浙江传化华洋
氨基 C 酸 6.15 100.00 100% -93.85%
销售材料 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人为
最高额保证 赵卫国、李素
公司提供 9,000.00 / / /
担保 霞
担保
注: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卫国及其配偶李素霞为全资子公司泰兴锦云
染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9,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
保。
2019 年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总金
额主要原因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市场化询价的基础上,秉持尽量避免不
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减少了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
商品等。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5,781.4678 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代码:002010)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无储存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涉及投资、
建设、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有机硅及有
机氟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品)、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的
生产、加工、销售,染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
外经贸部门批文),物业管理。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是公司股东。
(二)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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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6200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住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 125 号
经营范围: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
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华洋”)是公司股东传化智联的
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的孙公司、同时是公司董事
吴建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2019 年 6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由吴建华变更为周家
海)。
(三)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胜忠
住所:无埭县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H 酸、水泥助磨剂、外加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对
位酯批发、零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埭科亿”)是公司股东传化智联子公司
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 20%股权。
(四)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家海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具体内容详
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萧)安经字【2017】07004180); 销售: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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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有色金属、日用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包装品,塑
料原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纺织化纤原料(除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润滑油,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涉及许可证凭证经营),农用材料(不含国家专营、专控
产品):制造、加工:塑料制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工贸”)是公司股东传化智联控股股
东传化集团的孙公司。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与无埭科亿签订了 H 酸采购合同,合同中对产
品数量、规格、价格等进行了约定,部分货物在报告期内交付。定价原则为以供
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传化智联签订消泡剂的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合
同中对产品规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进行了约定,产品价格以实际采购业务发
生时间的市场行情为依据确定。
3、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传化工贸签订防尘剂的年度框架采购合同,合
同对产品数量、规格、价格等进行了约定。定价原则为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
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4、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传化华洋签订氨基 C 酸的销售订单,订单对
产品数量、规格、价格等进行了约定。销售价格参考市场行情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传化智联、无棣科亿等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
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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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卫国、肖卫兵、戴继群、吴建华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2020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2019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0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的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
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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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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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文 季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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