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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鸡股份:独立董事沈日炯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20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日炯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
    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年度,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本人充
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事会会议次数
   沈日炯         7             7               0       同意全部议案
   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两次,认真听取了
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9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9 年 5 月 24 日,在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确认和预计、
内部控制报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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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15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聘请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7 月 18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上半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8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为子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并对公司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调研,对其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和关注。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2019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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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候选人名单及各季度财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沈日炯联系方式:E-mail: shenrijiong@sinochem.com。
    2020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沈日炯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