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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鸡股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
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锦鸡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7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5.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04.3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4,618.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85.47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2019〕385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         51,194.09              18,485.47
          项目
      (二)拟变更的项目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
细化工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H 酸、1.5 酸、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 3.96 万
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6.05 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
材料。
     原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51,194.0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18,485.47 万元,截止 2020 年第一季度末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8,485.47 万元,
占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万元的 100%。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项目        投资总额                         项目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
年产 3 万吨高档
                                            精细化工产品
商品活性染料    51,194.09       18,485.47                       135,500.00     18,485.47
                                            项目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
     实施主体: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主要拟扩大或新增低碱 LA 系列、JSE 系
列和喷墨印花 PJ 系列、活性艳蓝 19#、CN 系列等高档活性染料的产能,更好的
满足下游行业对高档活性染料的需求,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与影响力。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累计投入金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累    是否达到
                          额            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进度    预计收益
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    51,194.09      2,224.15           0.00         0.00%       否
活性染料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18,485.47 万元,存储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募集资金银行金专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因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募投项目暂缓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2020 年 6 月 24 日,江苏省
泰兴经济开发区下发通知,根据该通知,该园区近期拟根据自身区域和产业定位,
对园区内相关产业进行调整升级,因本次产业规划需履行上级部门审批程序,在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前,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议园区内企业未开工建设项
目暂缓建设,具体开工时间另行通知。该审批程序完成时间无法预期,公司募投
项目暂缓建设。
    2.在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不具有紧迫性
    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到位,2020 年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下游纺织印
染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尽管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所好转,但下游纺织印染
行业需求和消费市场恢复进程无法预期,而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
染料项目”系在活性染料原有 4.5 万吨产能的基础上再扩充 3 万吨产能,基于目
前形势,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不具有迫切性。
    3.基于目前形势,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具有
更强的迫切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趋严,部分中小染料中间体生
产企业逐渐退出市场,上游原材料供应日趋集中。另外,行业内个别主要供应企
业环保及安全生产事故偶有发生,造成原材料市场供应和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已
对公司染料的生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尽管公司 2015 年收购参股公司泰兴锦汇
化工有限公司后,活性染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对位酯能够大部分满足生产所
需,具备了一定的原材料配套能力。但是,与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原材料
配套能力仍存在较大差距,原材料配套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
因素。因此,建设精细化工产品项目,进一步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具有更强的
迫切性。
    因此,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故针对“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进行变更。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拟变更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实施主体: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建设内容:公司拟投资 135,500.00 万元用于建设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建设
内容为年产 H 酸、1.5 酸、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 3.96 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
产品 36.05 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建设周期:2.5 年
    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 135,5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投入
18,485.47 万元,项目投资估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预算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6,528.21
     2      土建工程费                                          51,491.51
     3      建设工程其它费用                                     7,703.42
     4      预备费                                               4,683.66
     5      铺底流动资金                                        15,093.20
                项目总投资                                      135,500.00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分析
    1.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是染料行业内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趋势
    染料行业内龙头企业如浙江龙盛、闰土股份、吉华集团等,在发展过程中
均逐步建立及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使其能够在原材料供应和市场价格出现波动
时发挥原材料配套优势,逐渐发展壮大。2015 年底,公司收购具备主要原材料
之一对位酯生产能力的参股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但由于活性染料生产所
需主要原材料种类繁多,公司原材料自给自足能力依旧偏弱。本次募投项目建设
内容分别为 H 酸、对位酯、1.5 酸、吐氏酸等,项目投产后公司活性染料所需主
要原材料全部自产,有利于增强染料产品市场竞争力,继续做强做大染料业务。
    2.有利于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趋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安全
生产不达标企业的整顿工作的开展,部分中小染料中间体生产企业逐渐退出市场,
上游原材料供应日趋集中。另外,近年来行业内个别主要供应企业环保及安全生
产事故偶有发生,造成原材料市场供应和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对公司染料的
生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基于稳定原材料供应,降低原材料供应和市场价格波动
对染料业务的冲击,公司拟投资建设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项目,项目建成达产
后,公司染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将能实现完全自给自足,进一步巩固公司市
场地位,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3.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前,尽管公司凭借规模采购优势,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具
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是,随着染料中间体市场供应日趋集中,公司原材料采购
议价能力逐渐被削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现有业务产业链
进一步延长,由于原材料自产成本低于外部采购价格,可以提高产品附加值,进
而有利于提升主营业务整体盈利能力。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和稳定的客户群体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保监管形势趋严,部分环保处理能力相对较差的染料
生产企业被关停,拥有较强环保处理能力、核心技术和规模效应的大型染料企业
凭借环保、成本、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市场集中度呈现
出进一步加强的趋势。
     根据染料工业协会数据,在活性染料细分领域,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产量
分别为 4.63 万吨、4.90 万吨,分别占到整个市场的 15.06%和 17.61%的份额,
在活性染料领域中排名第二,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全国活性染料产量(万吨)                  27.82            30.74
        公司活性染料产量(万吨)                   4.90             4.63
               产量占比                          17.61%           15.06%

     根据染料工业协会提供的说明:2019 年锦鸡股份各项指标在我国染料行业
排列第 5 位,在活性染料行业排列第 1 位”。
     公司自成立至今开始一直深耕染料及染料中间体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
客户群体逐步扩大,遍布于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建等地,与下游
纺织印染行业知名客户如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乐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积极
开拓如韩国、东南亚等境外市场客户,提升业务规模。公司较高的市场地位和稳
定的客户群体,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技术可行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
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发烟硫酸连续磺化、连续硝化、连续酰化、连续萃取、
连续加氢还原、连续重氮偶合等连续化工艺,催化、三氧化硫磺化、绝热硝化、
定向氯化、组合增效、溶剂反应、双氧水氧化、循环利用等技术,以及取代光气
等剧毒原料的适用技术,膜过滤和原浆干燥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属于鼓励类。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采用发烟硫酸连续磺化、连续硝化、连续酰化、连
续萃取、连续加氢还原等连续化工艺,并同步建设稀酸再生项目,引入循环利用
技术处理产品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副产酸,大幅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具有明显的
节能减排效果,同时显著降低污染物和危化物的产生。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开发,
公司已掌握了发烟硫酸连续磺化、连续硝化、连续酰化、连续萃取、连续加氢还
原等连续化工艺和副产酸循环利用技术,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
的技术支持。
     3.运营管理可行性
     经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环节,唯有建立完善的企业经营机制,加强企
业经营管理,才可以促进企业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
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实现企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锦鸡股份二十余年的
发展,其运营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逐渐成熟,形成了一套标准化、制度化、规
范化的运营管理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司迄今已获得“国家火炬计划泰兴精细与专用化学品产业基地”,“江苏
省星火龙头企业”、“江苏省百强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
省首批“创新型企业”、 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等荣誉与资质,是国家标准化 3A 级企
业、江苏省质量信用 2A 级企业。成熟的管理机制使锦鸡股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脱颖而出,获得长足持久发展的机会,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四)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 2.5 年,项目前期工作、设备投资、人员费用以及试运营将
在 2.5 年内完成,项目拟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相关设备的考察选型、采购。项目达
产后,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 110,131.86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4.04%,静态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7.41 年,动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
设期 11.58 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风险分析
    1.环境保护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节能
环保型社会,为了进一步实施上述战略,国家有可能进一步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
政策,提高环保标准,从而致使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染料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
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设计并计划投资建设相
应的环保设施,根据现有业务环保经验,建立严格的环保处理、监测体系,从而
有效治理“三废”。同时,公司在生产工艺和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方法和
技术,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但是若发生意外事故,仍然存在对环
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性,从而大幅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
    2.安全生产风险
    本项目主要建设 H 酸、对位酯等染料中间体,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
蚀性或有毒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如
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则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公司一贯重视安
全生产,注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针对现有业务已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生产消防系
统,制定了一系列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制度,以制度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执行,
着力提高员工个人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但是,本项目建成投
产后,仍然可能存在因生产过程中管理、操作等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3.管理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完全实施后,公司的生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研
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果公司不能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市场要求的管控体系,则可能对公
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盈利能力等产生一定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锦鸡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锦鸡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锦鸡股份决定将原“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的募集资金
18,485.47 万元用于建设“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锦鸡股份的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5.《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