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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鸡股份:独立董事郑梅莲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2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梅莲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年度,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本人充
分发挥会计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并提出相关合理建议,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事会会议次数
   郑梅莲         6               6             0       同意全部议案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认真听取了董事会提交的各
项议案和资料。


    二、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会计政策
变更、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控股子公
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
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
担保、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0 年
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符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并对公司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调研,对其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进行了解和关注。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
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报告期内,
本人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各季度财务报告、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初步审查、续
聘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郑梅莲联系方式:E-mail:zmldlk@zjut.edu.cn。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郑梅莲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