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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鸡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3-2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1001 号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锦鸡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锦鸡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锦鸡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锦鸡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10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锦鸡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锦鸡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缪志坚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尉建清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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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7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3 元,共计募集资金 23,104.34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962.27 万元以及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

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56.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18,485.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485.47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5.38
 截至期初累计    自有资金 支付发行费 用
   发生额                                 B3                                   176.87
                 [注 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B4                              15,000.00
                 管理净额[注 2]
                 项目投入                 C1                               3,221.14
                 利息收入净额             C2                                   489.72
  本期发生额     自有资金 支付发行费 用
                                          C3                                -176.87
                 [注 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C4                              -2,000.00


                                  第 3 页 共 10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管理净额[注 2]

                  项目投入                 D1=B1+C1                          3,221.1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95.10
 截至期末累计
   发生额         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D3=B3+C3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D4=B4+C4                         13,000.00
                  管理净额[注 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759.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770.50
 差异[注 3]                                G=E-F                                 -11.07

    [注 1]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用 4,00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用 283,000.00 元;

公司以募资资金支付承销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的增值税发票进项

税额 2,514,281.29 元,共计净额 1,768,718.71 元。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将上述款项划款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2]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二届四次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同意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12 月 30 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9,000.00 万元、6,000.00 万

元。2020 年 7 月 3 日,上述产品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其中本金 15,000.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4,000.00 万元,期末账列“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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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9,000.00

万元,期末账列“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注 3]公司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本期将部分收到的款项误划入至募集资金账

户,累计净额 11.07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31 日将上述款项划回

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泰兴锦云

染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

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

2020年8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0225201040017884                      2020 年 3 月 16 日注销
                       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8110501012201397892        41,325.25
                       司泰兴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8110501012601416298     5,723,739.71
                       司泰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10225201040018049       7,035,580.49
                       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第 5 页 共 10 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1022520104018965            14,902,300.67
                           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8110501012901585303              2,083.33
                           司泰兴支行

                             合    计                                          27,705,029.4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公司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原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

   改缓。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建设内容为年产 H 酸、1.5 酸和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 3.96 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6.85

   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染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

   套能力,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

   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承诺项       其中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累计变更用途的   变更用途的募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比例
年产 3 万吨高
                泰兴锦云染
 档商品活性                       51,194.09       18,485.47                       18,485.47       100.00%
                料有限公司
  染料项目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本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


                                               第 6 页 共 10 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2020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第 7 页 共 10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1.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1.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
高档商品活
                       是             18,485.4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性染料建设
项目
精细化工产品
                       是                             18,485.47         3,221.14         3,221.14           17.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一期)

    合   计            -             18,485.47       18,485.47         3,221.14         3,221.1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第 8 页 共 10 页
                                           由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变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的资金使用情况”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如有变更,将按规定履行必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要的审批和披露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第 9 页 共 10 页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对应的                                   本年度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原承诺项目                              实际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1)                                (2)         (3)=(2)/(1)           期                        效益          化

精细化工产品项   年产 3 万吨高档商
                                                18,485.47       3,221.14         3,221.14              17.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一期)         品活性染料项目

    合     计           -                      18,485.47       3,221.14         3,221.14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