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江苏锦鸡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锦鸡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锦鸡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7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5.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04.3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4,618.8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85.47 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2019〕385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1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因公司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原募投项目产 能扩充计划改缓。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建设 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H 酸、1.5 酸和间双等精 细化工产品 3.96 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6.85 万吨,该等产品为公司活性 染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从而达 到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 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承诺项 其中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累计变更用途的 变更用途的募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比例 年产 3 万吨高 泰兴锦云染 档商品活性 51,194.09 18,485.47 0.00 18,485.47 100.00% 料有限公司 染料项目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 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 年 7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事项。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759.43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2,770.50 万元,应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 11.07 万 元,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 13,0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2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以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与国信证券及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泰兴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以及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泰兴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公司存在误将往来款转入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形,合计金额 11.07 万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1 月转回自有资金账户。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相关的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有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485.47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5.38 截至期初累计 1 发生额 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B3 176.87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B4 15,000.00 净额 2 项目投入 C1 3,221.14 利息收入净额 C2 489.72 本期发生额 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 C3 -176.87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C4 -2,000.00 净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 D1=B1+C1 3,221.14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95.10 3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D3=B3+C3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D4=B4+C4 13,000.00 净额 2 E=A-D1+D2 应结余募集资金 2,759.43 +D3-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770.50 差异 3 G=E-F -11.07 注 1: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保荐费用 4,00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用 283,000.00 元;公 司以募资资金支付承销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 额 2,514,281.29 元,共计净额 1,768,718.71 元。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2020 年 3 月 16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将上述款项划款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2:2019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12 月 30 购买保本 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9,000.00 万元、6,000.00 万元。2020 年 7 月 3 日,上述产品已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其中本金 15,000.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以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4,000.00 万元,期末账列“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9,000.00 万元,期末账列“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注 3:公司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本期将部分收到的款项误划入至募集资金账 户,累计净额 11.07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31 日将上述款项划回至 自有资金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锦鸡股份 10225201040017884 2020 年 3 月 16 日注销 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锦鸡股份 8110501012201397892 41,325.25 司泰兴支行 4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8110501012601416298 5,723,739.71 司泰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10225201040018049 7,035,580.49 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1022520104018965 14,902,300.67 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8110501012901585303 2,083.33 司泰兴支行 合 计 27,705,029.45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5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单位:万元 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3,221.14 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485.47 已累计投入募 3,221.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 集资金总额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投向 部分变更) (2) (2)/(1) 益 的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 高档商品活 是 18,485.47 0 0 0 0.00% 不适用 0 0 不适用 是 性染料项目 精细化工产 品项目(一 是 0 18,485.47 3,221.14 3,221.14 17.43% - - - 不适用 否 期) 承诺投资项 -- 18,485.47 18,485.47 3,221.14 3,221.14 -- -- 0 0 -- --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合计 -- 18,485.47 18,485.47 3,221.14 3,221.14 -- -- 0 0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6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化的情况说 明 超募资金的 不适用 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方式调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 情况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 情况 7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759.43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2,770.50 万元,应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用 金额为 11.07 万元,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 13,000.00 万元。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其 不适用 他使用情况 8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变更情况 详见本核查报告中之“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募集资金项目变 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759.43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为 2,770.50 万元,应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 11.07 万 元,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 13,000.0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款项余额为 13,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 围,其中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名币结构性存款 02142 9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期 4,000 万元,购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 20678 号(沪深 300)收益凭 证 500 万元,购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 20310 号(原油期货)收益凭证 500 万元,购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远扬鑫利 4 期浮动收益凭证 6,000 万元, 购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智成功之路 6 号浮动收益凭证 500 万元,购买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智科技宝宝鲨 7 号浮动收益凭证 1,5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公司存在误将往来款转入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形,合计金额 11.07 万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1 月转回自有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我们认为,锦鸡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锦鸡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鸡股份 2020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0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文 季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