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1-11-05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令])、《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8
年 12 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锦鸡
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
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 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1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
1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
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6亿元,主
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主承销商包销比
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8亿元。当包
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
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
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锦鸡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T 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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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1 年 11 月 2 日(T-2 日)公司公布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
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锦鸡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
如下:
一、总体情况
“锦鸡转债”本次发行 6 亿元(共计 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网
上发行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锦鸡转债”1,932,862 张,共计 193,286,2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32.21%。
2、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 次 发行 最终 确 定的 网上 向社 会 公众 投资 者发 行 的“ 锦鸡 转债 ” 为
406,713,000 元(4,067,130 张),占本 次发行 总量 的 67.79%,网 上中 签率为
0.0041304969%。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 量 为 98,465,875,84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9,846,587,584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00984658758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
号结果将在 2021 年 11 月 8 日(T+2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锦鸡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1,932,862 1,932,862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8,465,875,840 4,067,130 0.0041304969%
3
合 计 98,467,808,702 5,999,992 -
《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8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锦鸡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11 月 2 日(T-2 日)在《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
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10 号
电话:0523-87671590
联系人:肖卫兵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层
电话:0755-8198113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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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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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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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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