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关联股东传化智联股份有限
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预 截止披露 2021 年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计发生金 日已发生 实际发生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额 金额 金额
传化智联股份有
消泡剂等 市场价格 0.00 0.00 43.94
限公司
浙江传化工贸有 防尘剂、
市场价格 600.00 182.37 347.20
限公司 消泡剂等
向关联
人采购
原材料 传化集团有限公
除菌液等 市场价格 0.00 0.00 0.09
司日用品分公司
浙江传化华洋化
H 酸等 市场价格 0.00 0.00 132.74
工有限公司
向关联 对克利西
浙江传化华洋化
人销售 丁偶氮 C 市场价格 0.00 0.00 25.96
工有限公司
商品 酸偶合剂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人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传化智联股份有
消泡剂等 43.94 100.00 72.57% -56.06%
限公司
浙江传化工贸有 防尘剂、
347.20 400.00 81.26% -13.20%
限公司 消泡剂等
向关联
人采购
传化集团有限公
原材料 除菌液等 0.09 20.00 100.00% -99.55%
司日用品分公司
浙江传化华洋化
H 酸等 132.74 150.00 0.69% -11.51%
工有限公司
向关联 浙江传化华洋化 对克利西
人销售 丁偶氮 C 25.96 50.00 100.00% -48.08%
原材料 工有限公司 酸偶合剂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 年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
原因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市场化询价的基础上,秉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
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减少了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原材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 年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原材料的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
原因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
发生的原则,在市场化询价的基础上,减少了向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原材料等。相
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利
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09301348W
法定代表人 徐冠巨
注册资本 330,644.9678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公路港
物流基地及其配套涉及投资、建设、开发,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营销策划,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有机硅及有机氟精细化学品(不含危险品)、表面活性剂、
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染
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
外经贸部门批文),物业管理。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
名称 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39211201B
法定代表人 周家海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有色
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
经营范围
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润滑油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合成材料
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浙江传化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工贸”)为传化智联实际控制人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三)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日用品分公司
名称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日用品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J0HMQ7R
法定代表人 徐迅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
经营(销售散装食品);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
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
经营范围
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
售;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住
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日用品分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日用品”)为传化智联实
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四)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名称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86879J
法定代表人 周家海
注册资本 6,200 万人民币
住所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 125 号
经营范围 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华洋”) 为传化智联实际控制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基本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2021 年 01 月 02 日,公司与传化智联签订了消泡剂等产品年度框架
采购合同,合同对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进行了
约定,具体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以实际采购定单为准,产品价格以市场行情为依
据确定。
(二)2021 年 01 月 04 日,公司与传化工贸签订了防尘剂等产品年度框架
采购合同,合同对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进行了
约定,具体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以实际采购定单为准,产品价格以市场行情为依
据确定。
(三)公司向传化化洋采购 H 酸等原材料和销售对克利西丁偶氮 C 酸偶合剂
等原材料,属于偶发交易,上述交易参考市场行情,由双方通过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传化智联是国内知名印染助剂生产企业,公司向传化智联及其关联企
业传化工贸采购防尘剂、消泡剂等染料助剂。上述关联采购标的市场供应较充足,
供应商替代性强,公司选择传化智联作为供应商的主要原因是其产品生产规模较
大能够保持供货稳定性以及其产品质量受到市场认可。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公司向传化日用品采购少量除菌液、向传化华洋采购 H 酸等原材料及
销售对克利西丁偶氮 C 酸偶合剂等原材料,属于偶发交易。上述交易参考市场行
情,由双方协商定价,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三)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
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券商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 年度公司预
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同意公司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 年
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同意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和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券商核查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
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2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