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5-18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前提交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2022 年度)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22 年度)的制定和实施有
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上述薪酬考核方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2022 年度)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滔滔:____________ 杭正亚:____________ 鞠剑峰: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