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06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06 月 06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06 月 06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 年 06 月 06 日(星期一)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卫国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25 人 , 代 表 股 份
234,810,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8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809,9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1%。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人,代表股份234,800,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61%。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6,799,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8%。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24%。
4.出席或列席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莫彪、黎雪琪。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锦鸡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持有“锦鸡转债”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7,45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9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32%;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2022 年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7,45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9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32%;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8%;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黎雪琪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