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2-08-01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李长春先生通知,其所持公司股份因离婚分割财产发生非交易过户,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背景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长春先生与其配偶马玉华女士签署《离婚协
议书》,协议对李长春先生持有的锦鸡股份股票进行了分割。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李长春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确认李长春先生已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1,373,113 股股票非交易过
户给马玉华女士,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07 月 29 日办理完毕。
本次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姓名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3,113 0.54% 900,000 0.22%
其中:质押和冻结 900,000 0.22% 900,000 0.22%
李长春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质押和冻结
三、股份合计 2,273,113 0.54% 900,000 0.22%
马玉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3,113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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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质押和冻结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质押和冻结
三、股份合计 0 0.00% 1,373,113 0.32%
注:本表中“比例”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权益变动相关说明
李长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其所持股份占实际控制人
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24%。
马玉华女士已承诺就其本次取得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李长春先生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全部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约定
承担违约责任。
马玉华女士同时承诺将严格遵守李长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过程中作出的相关股份锁定、股份减持、表决权委托及放弃等各项承诺,并就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获得收入的,相关收入归公司所有;或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离婚分割财产所致,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2.股东马玉华签署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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