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0,375,9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4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7,42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3893%。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953,1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9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442,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01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张广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广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张广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1.02 选举聂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聂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1.03 选举邹雄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邹雄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1.04 选举侯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侯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1.05 选举文立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文立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1.06 选举罗祁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罗祁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刘爱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刘爱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2.02 选举肖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肖海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2.03 选举蒋星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蒋星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蒙良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蒙良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3.02 选举邹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邹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5%; 反对 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2,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7%;反对 4,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367%。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5%; 反对 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2,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7%;反对 4,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367%。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0,369,1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5%; 反对 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2,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3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47%;反对 4,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5%;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3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邓争艳、达代炎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且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