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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谨慎的履行了监事会
职能,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
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
                                             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1     2020年4月7日     事会第十
                                               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2020年4月28日    事会第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第三届监
                                                 要的议案》
 3     2020年8月20日    事会第十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四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     2020年10月14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
            日         事会第十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第三届监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0月25
 5                     事会第十   《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
             日
                       六次会议           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监
       2020年10月30
 6                     事会第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日
                         次会议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于2020年10月14
日召开监事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
年10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换
届选举。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产运作、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并认真查阅了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和董事会的有关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合规、决策事项合法,
未发现董事会成员在工作中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的有关制度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监事会也顺利的完成换届工作。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能按照授权,认真履行职责,严
格遵守诚信原则,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行事,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亦
未发现滥用职权及损害本公司利益、本公司股东及员工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有违
规违纪问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实际需要,操作规范、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
等相关文件,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完善监事会各项制度,加强与董事会工作沟通,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完善大
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2、坚持定期对主要部门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情况、成本控制管理,财务规
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情况,掌握公司执
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
况。
    3、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状况,不定期对主要管理层
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