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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8-3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刘爱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委托投票股东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未被征集投票权的其他提案另行表决,如未
另行表决将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
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一、征集人说明
    本人刘爱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
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
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
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力合科技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800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广胜
    公司董事会秘书:侯亮
    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
    公司邮政编码:410205
    公司电话:0731-89910909
    公司传真:0731-88801768
    公司互联网网站:www.lihero.com
    公司电子信息:hl@lihero.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
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8 月 31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爱明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刘爱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 年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至今在中南大学任教,会计学副教授。现同时担任天舟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可孚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力合科技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9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
    收件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政编码:41020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
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刘爱明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刘爱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
2.00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
3.00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4.00 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