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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9-11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内
部公示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
反映情况、提出异议。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
子公司)的任职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